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杨思涵 )“怎么我第一天回来,你们就来了……
中元节前夕,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张某乙满脸错愕。长期躲避执行的张某乙与柯某刚返乡不久,便被蹲守多日的执行干警依法拘传。
该案源于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孩童广场遇险 犬只撕咬致伤
2025年年初,11岁的张某甲在某乡镇广场上正常玩耍时,被一只秋田犬扑倒并撕咬致其面部受伤,后张某甲被紧急送医,住院治疗数日。
事故发生后,张某甲的监护人就赔偿事宜多次与犬只饲养人张某乙、柯某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张某甲的家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乙、柯某作为犬只饲养人,未尽到看管义务,导致犬只伤害他人,存在明显过错。依法判决二人赔偿张某甲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乙、柯某迟迟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电话督促遭拒 返乡首日落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张某乙、柯某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不动产及车辆等财产进行全面查控,结果显示二人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线上查控无果,执行干警转向电话沟通,试图通过释法明理督促二人主动履行。然而,张某乙与柯某在电话中态度恶劣,不仅拒绝配合,甚至明确叫嚣“一分钱都不会履行”。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面对被执行人的消极对抗,执行干警并未停滞不前,持续关注二人行踪线索。中元节将至,经多方调查获悉,长期在外躲藏的张某乙与柯某即将从陕西返乡。执行干警抓住这一时机,提前制定方案,在二人可能出现的区域进行蹲守布控。张某乙返乡第一天,执行干警便出现在面前。电话里的百般叫嚣,终究抵不过现实中的法网恢恢。
暴力抗拒执行 依法拘留震慑
因张某乙与柯某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又不申报财产,且规避抗拒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将二人拘传。返回法院途中,柯某在警车内情绪逐渐失控,言辞激烈,多次辱骂执行干警。到达羁押室后,柯某行为进一步升级——多次踢踹、拉扯门禁把手,推搡攻击上前制止的法警。在场干警始终保持克制,多次口头警告无效后,依法将其控制。法院以暴力阻碍执行、藐视法律权威为由,对柯某作出司法拘留决定。
同案被执行人张某乙虽未有过激言行,但在整个拘传及询问过程中始终态度漠然,对干警的释法说理和教育劝诫充耳不闻,明确表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鉴于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定义务,且毫无履行诚意,法院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当晚,二人被送至拘留所收押。
【执行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张某乙、柯某作为犬只饲养人,未尽到看管义务导致他人受伤,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已属违法;在执行过程中辱骂、攻击执行干警,更是严重挑战司法权威,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大冶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饲养宠物务必尽到看管义务,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面对法院生效判决,应当自觉履行,任何抗拒执行、暴力抗法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