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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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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法语】送货受伤引纠纷 法院调解促和谐
2026-08-17 17:01:07 来源: 点击: 0
一次普通的家具送货上门服务,一次意外的摔倒,打乱了吴师傅的生活。近日,孝昌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因送货引发的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吴某系被告李某雇佣的工人,从事家具送货服务。原告吴某在送货途中摔倒,住院治疗共计15天,出院诊断为胸椎骨骨折T12。经鉴定,原告的损伤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原、被告就赔偿事项协商未果,以致成讼。
【法院调解】
承办人姚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伤残鉴定结论、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考量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及过错程度,秉持自愿、合法、公平、合理的原则,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法院通过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责任承担标准,耐心疏导双方,积极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两次向原告支付68000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典型意义】
本案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吴某系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李某作为雇主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与管理义务,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化解,既保障了提供劳务者的合法权益,使其获得合理救济,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体现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践价值。同时,本案警示提供劳务者应增强安全防护意识,规范作业行为;接受劳务者更应严格落实相关安全责任,完善岗前培训与防护措施,从源头上预防类似损害事件的发生,共同构建规范、安全、和谐的劳务用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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