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4 17:13:20 来源: 点击: 0
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日。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法院等单位开展系列活动,以扎实工作成效迎接法典施行。
法典宣讲进园区,以案释法鸣警钟
“挖兰草,6个人被判了刑;排废油,老板进了看守所;倒废液,企业赔了200多万……”
8月14日,在凤凰工业园内,咸安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多部门带领80余家重点企业代表参观学习了绿色标杆企业——真奥药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节能降碳工艺及绿色生产管理模式。
随后,检察干警紧扣《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确立的公益诉讼制度,选取三个真实案例深入剖析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处罚等方面的多重代价,向企业传递“损害担责、违法必究”的鲜明信号。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法院也分别围绕法典重要条款和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相关法律进行宣讲。
现场还设置了互动答疑环节,各部门针对企业提出的环保政策、经营方式等问题现场解答、现场指导。
公益诉讼见实效,1000余吨建筑垃圾清了
8月11日,咸安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现场查看辖区一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公益诉讼案件的整改情况。
此前,该院自主研发的河流生态保护智能体预警,辖区内六处点位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混放的问题,上述点位靠近生态农庄、道路及河流沿线和山体周边,损害了周边生态环境、人居环境。
咸安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后,相关责任单位多次组织整改,累计清运建筑垃圾1000余吨,场地平整复绿工作同步推进,规范推行“三联单”制度,对在建工程和运输车辆实施全过程监管,严防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反弹。
联合查看案涉现场时,可见建筑、生活垃圾已全部清除,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守护绿水青山,公益诉讼持续发力
2023年以来,咸安区检察院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创建“绿映咸安 检绣山水”品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1件,发出检察建议89份,督促行政机关清除固体废物1320余吨,整治非法排污口28处,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5200余亩,清理福寿螺、水葫芦等外来入侵物种10余次,保护饮用水源地3处。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自主研发河流生态保护智能体,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无人机、大数据模型等开展线索摸排,实现河道违建、非法排污等八类问题自动识别、预警。该智能体先后获全省政法智能化应用优秀项目、全省检察机关智能化应用技能提升行动“十佳案例”。
法典施行日,护航正当时。咸安区检察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新起点,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服务咸安生态建设,让法治成为绿色发展的坚强保障。
(宋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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