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3 14:59:23 来源: 点击: 0
“以法治方式管好用好制造业专项资金,就是保护技术创新、守护知识产权。”2026年7月,建始县检察院联合税务、财政等部门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又称“切块资金”)管理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而此次“回头看”要追溯到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制造发票案。
王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12月,公司购置生产设备,因未付清货款未取得发票。2022年,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印发项目切块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对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补助。王某某为申报该资金,在无发票的情况下,主动联系他人伪造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申报材料,后该公司获得10万元补贴资金。2024年6月,税务部门核查发现发票系伪造,遂案发。同年12月,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并全额退缴补贴资金。
2025年9月25日,公安机关以王某某涉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移送建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面审阅案卷材料,通过细致比对供述与伪造发票照片等证据,认定王某某为了申报补贴资金主动找人制作假发票,已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为准确评价其行为本质,检察机关依法将案件定性调整为该罪名。
定性明确后,案件如何处理?考虑到涉案公司系正常经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实际投入资金用于设备升级和技术革新,王某某为了不错过政策补贴而伪造发票,案发后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补贴资金,主观恶性较小,情节相对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且企业关系当地就业稳定,检察机关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11月20日,综合全案事实证据、犯罪情节和听证意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检察机关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向税务部门移送行政处罚线索,建议依法对王某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错,避免“不诉了之”。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补贴资金审核监管漏洞,检察官系统梳理近两年辖区内发生的数起骗取财政切块资金案件,发现主管部门存在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相对薄弱等问题,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为从源头上防范此类犯罪,建始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成立工作专班进行核查,从严把审核关口、深化部门协同、健全内部管控等方面进行整改。2026年5月,该部门回复已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全面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各类惠企专项资金依法依规、精准高效发挥效用。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通过办案促进监管,让技改资金真正用在有研发能力、有创新成果的企业上。”承办检察官谢超表示,将以保护专项资金安全为切入点,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依托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融入创新驱动发展实践,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地、培育新质生产力贡献检察力量。
(龙俊宏 覃婧)
编辑:代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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