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7 16:01:02 来源: 点击: 0
干活砸伤膝盖,施工方和保险公司赔了十七万多,可他转头又把发票递进医保窗口,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有第三方责任不能报,他点头签下承诺书,心里却盘算着“便宜能占一点是一点”。不料,这一万零九百块的报销款,差点让他背上刑事案底。
张某某(化名)在某高速公路段维修作业时,搬运伸缩缝装置设备不慎砸伤左膝,先后在县中医医院、某附属协和医院治疗。后经施工方及保险公司赔付,他共计拿到赔偿款十七万余元。按理说,治疗费用已经由第三方承担,不该再走基本医保报销。但张某某不这么想,2025年上半年,张某某拿着病历资料到医保窗口办理报销,工作 人员明确告知:存在第三方责任的,不能申报医疗费用报销。张某某点点头,签下了承诺书。
“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想快点报销了。”案发后张某某这样回忆。出于侥幸心理,他隐瞒工伤和已获赔事实,将本应由 第三方承担的费用拿去报销,骗得10960.72元。案发后,张某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回了全部违法所得。
2026年4月,案件移送到建始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仔细翻看案卷,核对了手术记录、医保结算单等材料,并引导公安机关做了补充侦查。补充的医保局工作人员的证言,以及张某某亲笔签下的那份承诺书,都证实了他隐瞒第三方责任的事实。检察官向他说明,医保政策规定第三方负担的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窗口工作人员此前也已当面告知。医保先行支付须以如实告知为前提,不能故意隐瞒伤病原因。一番释法说理下来,张某某低下了头,当场认罪认罚。
考虑到张某某是初犯,涉案金额不大,侦查阶段就主动全额退赔,认罪悔罪的态度也诚恳,建始县检察院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举行了听证会,综合考量全案情节,依法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同时,承办检察官也明确告知张某某:“不诉”不等于“不罚”,该承担的行政责任,不会因为不起诉就免于追究。建始县检察院将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若确有行政处罚的必要性将依法移送违法线索,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医保基金的池子有限,每一分都是患者的“救命钱”。法律上的“损失填补”原则很明确:赔偿以弥补实际损失为限,不能两头占、重复拿。所以,受伤后先明确有无第三方责任人,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不向医保报销;若第三方不支付或无法确定,如实告知后可申请医保先行支付。基本医保制度是为广大参保人提供基础保障的,遵守医保政策规定,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覃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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