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4 17:08:37 来源: 点击: 0
司法无障碍,服务有温度。为保障特殊群体平等行使诉讼权利,落实司法为民,孝昌法院周巷法庭启用残障人士诉讼绿色通道,配备专业手语翻译开展先行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听力语言障碍人士的离婚纠纷,以专业化、精细化服务,为特殊群体搭建起畅通的法治连心桥。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于2012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2013年1月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同年12月底生育一子。双方因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性格差异明显,频繁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双方持续分居已满一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无和好可能,原告向我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婚生子小张(化名)由被告抚养。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均为聋哑人,诉讼沟通存在天然障碍,且涉及孩子抚养权等矛盾,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多方联动破解送达难题。考虑到当事人沟通不便,法官主动联系双方近亲属协助送达诉讼材料,同时向亲属释明案件流程与法律规定,争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为后续调解工作打下基础。
手语翻译搭建“沟通桥梁”。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我院联系专业手语翻译全程参与案件沟通,逐字逐句向双方解读诉讼请求、权利义务及调解方案,确保当事人能够充分表达真实意愿,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解。
调解过程中,周巷法庭汤龙法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从修复矛盾、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一方面,向原告释明婚姻家庭的责任,同时也理解其长期缺乏沟通的痛苦;另一方面,向被告解读抚养权、抚养费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理性看待婚姻现状,重点关注婚生子的成长保障。
经过多轮沟通与调解,双方终于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同意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双方就探视权、财产分割等事项也达成了一致意见,矛盾得到了彻底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我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典型缩影,彰显了基层法庭的司法温度与责任担当。
县法院通过配备手语翻译、联动亲属协助送达等方式,打破沟通壁垒,让特殊当事人平等、充分地参与诉讼全过程,真正实现“听得懂、说得出、能维权”。且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庭法官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特殊群体给予更多关注与耐心,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为无声世界撑起法治保护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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