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华容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精准监督、能动履职"为工作导向,依法监督撤案,及时化解涉企刑事风险。
2025年9月,湖北唯某制药有限公司向该院反映,该公司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刑事立案后,案件久侦未决,导致企业在与上市公司合作中屡受阻挠,正常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涉企案件长期"挂案"可能对企业造成的"二次伤害",也反映出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中需要主动担当作为。
该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三个一"办案机制:组建一个专案组、建立一个快速响应通道、构建一个证据研判模型。通过"三查三核"工作法(查关键证据、查犯罪链条、查主体适格;核证据合法性、核证据关联性、核证据充分性),发现本案存在的问题。
依托"侦监协作"工作机制,该院组织召开"三长"联席会议(检察长、局长、分管局长),建立"三个一"会商机制:形成一份问题清单、制定一份整改方案、建立一个跟踪台账。通过"四步工作法"(法律标准讲解、证据情况通报、风险影响分析、处理建议论证),推动公安机关充分认识案件证据不足的实质问题。最终双方达成共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作出撤销案件处理决定。
该院创新采用"阳光三会"机制:召开案件分析会、联席会议、公开听证会。在公开听证环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等担任听证员,通过"三查三示"(查案件事实、查法律依据、查处理程序;示证据清单、示法律条文、示处理决定),确保监督撤案过程公开透明。听证员一致认为:现有证据确实无法证实唯某公司构成犯罪,支持检察机关监督撤案决定。
坚持"结案不结责"理念,该院创新建立"一案三查"制度:查案件本身、查行业共性、查治理短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企业财务管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出"四建四严"整改方案(建立财务审核制度、建立发票查验机制、建立合作方审查流程、建立合规培训体系;严格审批权限、严格票据管理、严格合同审查、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检察建议+跟踪回访"机制,推动企业完成制度重建和流程再造,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从"被动受理"到"主动监督",打破传统"就案办案"模式,通过"三查三核"工作法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将检察职能延伸至案件立案阶段,有效防止"挂案"对企业造成的持续性伤害。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通过"一案三查"工作模式,既解决个案问题,又推动行业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效果。
从"法律监督"到"法治服务",建立"阳光三会"机制,将检察建议转化为企业合规管理指南,推动企业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全链条合规体系。
下一步,华容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服务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护企优商"专项行动。
(饶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