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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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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复职栽赃现任司机 男子深夜入户盗窃获刑
2026-05-09 14:13:2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杨运红)昔日司机因试用期未通过被辞退,竟对前雇主怀恨在心,妄图通过“贼喊捉贼”的戏码逼走现任司机,以此实现“返聘”目的,大冶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离奇盗窃案揭开了这场荒唐闹剧的真相。
2024年5月,全某受雇于市民陈某某担任司机,因工作表现不佳,试用期结束后被辞退。随后陈某某聘用新司机罗某某,全某心生嫉妒,一心想取而代之。为逼迫陈某某辞退罗某某、重新聘用自己,他竟策划起盗窃栽赃的阴谋。
同年11月至12月,全某利用曾在陈家工作、熟知其家人作息及钥匙存放位置的便利,先后两次深夜潜入陈某某住宅,盗走价值1.5万余元的两部高档手机。作案后,他多次联系罗某某打探陈某某近况、心态等,其反常举动很快引发陈某某警觉,随即报警。2024年12月4日,全某在手机店准备销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面对铁证,他如实供述了盗窃、栽赃的全部犯罪事实。
案件移送大冶市检察院后,经审查查明,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
承办检察官介绍,入户盗窃不论金额多少,只要侵入他人住宅窃取财物,即构成盗窃罪,该行为直接侵犯公民住宅安宁与财产安全,属于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犯罪类型。全某为争岗位恶意构陷他人,既侵害他人财产权益,又损毁他人名誉,扰乱职场秩序与社会诚信,主观恶性较深,其违法犯罪行为终究难逃法律惩处。
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与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此案警醒广大市民,职场竞争、求职择业需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凭自身能力立足,切勿因一时得失铤而走险,触碰法律红线,最终自毁前程。同时,市民也要加强住宅安全防范,妥善保管钥匙与贵重财物,不随意泄露家庭生活隐私,切实守护自身财产和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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