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检察建议越来越务实了。这个案子说小也小,涉及单个人挂号费金额小,说大也大,惠及全县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就医优待问题。”10月20日,崇阳县检察院在对一起督促落实老年人医疗优待政策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时,一名人民监督员感慨地说道。
金秋送爽,重阳又至。在这个承载着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的节日里,崇阳县检察院通过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将老年人医疗优待政策从“纸面”落到“实处”,用法律监督为老年群体筑起健康保障的温暖防线,让桑榆之景更添舒心暖意。
2025年8月25日,崇阳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志愿者提交的线索:辖区内某医院在执行老年人医疗优待政策时存在疏漏,不仅向70周岁以上老年患者违规收取普通门诊挂号费,其住院楼的医保服务中心窗口、住院药房取药窗口等关键服务窗口,也未张贴“老年人优先”标识,老年群体依法享有的就医优待权益被架空,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得知这一情况后,崇阳县检察院迅速行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日便对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决定。
为确保调查精准深入,崇阳县检察院特别邀请“益心为公”老年志愿者参与办案——志愿者们以亲身体验线上挂号、实地走访医院窗口的方式,与检察官共同锁定证据,不仅再次确认了70周岁以上老年人被违规收取挂号费、窗口无优先标识的问题,更从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出发,提出了许多贴合现实的意见。
8月29日,崇阳县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该医院纠正违规行为,同时在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并加强政策培训与宣传,让优待政策真正被知晓、被执行。
收到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积极响应,当即召开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各机构自查自纠;8月下旬至9月上旬,又对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机构开展检查督办。案涉医院率先完成医院信息系统升级,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即可直接享受普通门诊挂号费减免,仅一个月就有1395人次老年人受益,减免费用达1116元,预计每年将惠及5万人次老年人,涉及金额4万元。与此同时,全县各医疗机构均在门诊挂号、收费、药房、检验等关键区域增设“老年人优先”标识,让优待从“口头承诺”变成“视觉提醒”。
为防止问题反弹,10月20日,崇阳县检察院再次邀请“益心为公”老年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开展“回头看”。检察官现场要求医院挂号窗口工作人员操作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挂号收费流程,并核查收费明细,确认所有医疗机构均已依法落实优待政策。此外,主管部门还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老年人就医优待的通知》,为全县医疗机构划定执行标准,构建起长效监管机制,让政策红利持续滋养老年群体。
重阳敬老,不止于节日问候,更在于日常权益的坚实保障。此次案件中,崇阳县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为抓手,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又借助“益心为公”志愿者力量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老年人在就医过程中少跑路、少花钱、多省心。未来,该院将继续聚焦老年群体“急难愁盼”,以司法温度守护“夕阳红”。
(代聪利 洪瑞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