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2 16:13:23 来源: 点击: 0
在执行工作中,江陵法院始终以“阳光执行”为指引,秉持公开、透明、善意的理念,既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减少对其正常生活的影响。
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执行案中,被执行人张三(化名)因经济拮据,无力一次性支付高额赔偿款,且家中尚有年迈多病的父母需要赡养、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家庭负担极为沉重。若简单采取拘留、查封房产等刚性执行措施,极易导致张三家庭陷入绝境。执行法官充分践行阳光执行要求,不回避矛盾、不隐瞒流程,先后二十多次主动约谈张三,耐心倾听其面临的困境,详细告知执行程序与权利义务;同时积极搭建沟通桥梁,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清晰传递双方诉求与法律规定。最终,申请人充分理解张三的难处,同意其分期支付赔偿款,并主动减免了部分利息。张三当场写下还款保证书,承诺按期履行义务,整个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均得到充分保障。此后,张三打工赚钱按期还款,执行法官定期回访督促,直至该案圆满执结。此案中,江陵法院通过人性化的执行方式,既保障了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又给被执行人留出了谋生和养家的空间,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和智慧。
在江陵这样的基层司法一线,干警们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同理心,将“阳光执行”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行动实践。无论涉案标的大小,他们或许为一起案件,多次奔波于社区、企业之间,公开调查取证过程,及时向双方反馈进展;或许为帮助困难家庭走出执行困境,积极对接救助资源,主动向当事人说明救助政策与申请流程;或许在凌晨出击执行时,提前告知相关当事人执行时间与依据,确保执行过程规范透明…… 正是这些看似平凡却充满温度的努力,让阳光执行的理念落地生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李越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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