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发〔2025〕4号),公布了2025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及改革有关地区名单,浠水法院“推行阳光执行”改革成功入选创建试点。
传统执行模式下,案件进展不公开、财产查控信息不透明、文书送达不及时等问题突出,当事人常因“信息孤岛”对执行公正性产生质疑,引发信访投诉。浠水法院始终把执行公开作为执行改革工作主线,亦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实现司法民主的关键环节,通过执行事务中心、智慧执行App、周四信访接待日等方式对执行工作各类信息予以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惩戒。2025年,为进一步坚持“如我在执”理念,贯彻落实执行公开原则,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浠水法院立足已有品牌,着力守正创新,申报“推行阳光执行”先行区改革事项,引领执行公开、执行规范化工作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
围绕工作目标,依据现有基础,浠水法院以“五五模式”,深入推进执行公开工作。
“五能”公开,确保公开形式多样化
执行案件办理节点能公开,流程节点在执行事务中心大厅显著位置公示,实现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执行案件进展能公开,将被执行人财产查询处置、限制消费、失信惩戒、执行裁判文书等信息,及时推送案件当事人。执行法官联络方式能公开,对外公布执行干警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络方式,便于当事人随时与执行法官线上联系。执行接待方式能公开,固定周四执行局长信访接待制度,接待日当天,执行局局长和执行法官现场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执行典型案例能公开,以“通报+专项发布”的形式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五维穿透,确保执行公开全程化
深化执行事务中心穿透式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执行公开一次办”服务。民生案件穿透性化解。在执行事务中心设立民生案件专窗,探索构建多方参与、多元化解纠纷新模式。财产处置穿透式告知,对委托评估、定向询价等节点推送处置结果信息,让财产处置可视化、节点化。立审执保穿透式衔接,探索完善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构建“诉前预警-立案保全-审判衔接-执行反馈”全流程机制。信用惩戒穿透式评估,探索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惩戒机制,落实风险提前告知制度。
五方监督,确保执行公开透明化
执行案件“双评双查”评查制度,执行局内部、审管办外部、上级法院专项抽查方式相结合,对案件进行评查审核。执行法官负责制与内部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并对执行人员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半年评估、年终考核的立体化评估。设立代表委员全流程跟案执行监督模式。重大案件、社会热点案件、民生关注度高的执行案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旁听、参与,并对执行法官进行履职评议。构建检法执行监督与协作机制,定期召开法检“两长”工作联席会及民事执行与检察监督信息交换工作联席会。全民参与监督。邀请案件申请执行人参与人民法院的执行财产调查、强制措施实施、财产线索核查等执行流程,让申请执行人全程监督执行工作。
五网赋能,确保执行公开可视化
深化“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运用,依法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6类25项信息。深化“点对点”联网专线运用。加强法院与工商联、市监局等部门的联动对接,使用政务专线与不动产、网格中心等部门实现线上数据共享。深化第三方软件合作,通过与电商平台、支付平台合作,快速、精确查找被执行人具体位置等信息,提升查人找物效率。深化智慧执行App和4G单兵系统设备运用,强制腾退、涉众执行等重大执行案件利用4G单兵系统实现远程监控和现场指挥。深化新媒体网站运用。举办“国家宪法日”“开放日”“代表委员进法院”等活动,邀请抖音、视频号、微博等网络平台对执行情况全过程直播。
五制并行,确保执行公开规范化
建立“执前”告知制度,把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提醒告知,前置于录入诉讼案件生效信息节点,延伸诉后执前司法服务。设置统一公开标准。印发《执行节点信息公开完成情况表》,将执行信息公开关键节点表格化,并进行全面评查。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执行模式。规范通过集约化快执服务和“分段集约+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等机制,统一推进案件执行。强制措施“五预警”善意执行制度。深入推进以“预处罚”“预曝光”“预审计”“预移送”“预修复”为一体的柔性执法“五预警”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多方联动优化执行生态制度,建立执行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及重大敏感执行案件议事机制,常态化就疑难复杂、重大敏感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研判。
这是继“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胜诉即退费”“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后,浠水法院第5次成为试点单位。
全院上下将根据先行区创建方案,不断更新理念,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通过机制创新、技术应用、监督体系、服务优化,推进阳光执行工作模式,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将执行权的运行更好地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杨子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