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进行了隐匿化处理,现在的公示信息规范又安全,既保障群众对政策执行的知情权,又避免因过度公开导致隐私泄露。"5月19日,蕲春县检察院在对一起涉及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承办检察官展示对个人信息隐匿化处理的补助公示名单。
2025年4月17日,蕲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在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工作中发现某行政机关存在对个人信息保护怠于履职的线索。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碰撞,该院发现,某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2025年某人员补助公示名单时,不当泄露公民个人信息15000余条,信息内容不仅涉及公民身份证件号码,还含有银行账号等敏感个人信息,涵盖老年人、贫困户等特殊群体。这些人的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信息若在公示过程中被非法获取,可能直接导致补贴被冒领、账户被盗用等风险,甚至被不法分子实施"精准诈骗"。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得知该情况后,迅速开展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调查走访、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查明案情。根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作为网上公开信息的制发单位,该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应当对处理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但其却未严格履行信息审查职责,未对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进行屏蔽处理,致使大量个人信息处于泄露状态,危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4月17日,蕲春县检察院对相关行政单位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次日,蕲春县检察院与蕲春县行政机关开展诉前磋商,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消除个人信息安全隐患。收到磋商文书后,该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4月21日,蕲春县行政机关书面回复已依法采取了去标识化等技术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得到保护,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审核,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我们将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检察监督避免弱势群体'帮扶即曝光'的负面效应,让他们在享受政策帮扶的同时保留个人生活的自主性与体面感,从而'有尊严生活'。"检察官表示。
(彭利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