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我省了一笔诉讼费,我一定会按时还款的!”近期,石首市高基庙法庭落实推进司法力量下沉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专项工作要求,坚持能动司法,依托多元解纷平台,利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圆满解决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矛盾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2021年,湖北某建筑公司向小张提供了价值25万元的货物,三年后仍未收到货款,多次催讨未果,于是一纸诉状将小张告上了法庭。高基庙法庭在收到原告的诉讼材料后,和小张取得了联系,了解到受前几年疫情影响,小张的生意一落千丈,虽然有心还款,但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货款。
经过反复沟通,原告同意被告分期支付,双方对案件处理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在案件即将圆满解决时,考虑到直接立案出具调解书,将产生一笔案件受理费,虽然五千元金额不大,但对于经济不宽裕的小张来说也是一种负担。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高基庙法庭向原被告提出可以利用多元解纷平台,和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由该调解委员会主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由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当场审核、当场确认,经过确认的协议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但通过这种方式可切实减轻诉讼成本及维权时间。该方式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当天,双方在高基庙镇综治中心签署了协议,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高基庙法庭庭长表示,为调解协议出具司法确认,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了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需要再次诉讼的风险,且省去了答辩期、上诉期等环节,法院不收取诉讼费用,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司法确认服务,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石首市人民法院高基庙法庭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有效衔接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以多元解纷之“策”,提升矛盾化解之“效”,既有助于当事人免予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也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为诉源治理添砖加瓦。下一步,高基庙法庭将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入推进司法力量下沉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专项工作,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法院参与调解+司法确认的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的解纷需求,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汪冰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