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不要找我,这起事故,他受伤,我也受伤,脚还落下残疾......每年种地赚不了多少钱,我没有钱赔。” 激动的话语声打破了清晨田间的宁静。
“你不要激动,也不要着急,我们今天过来主要是向你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关于你的损失,你是否有相关的材料可以提供,你可以向法庭提起反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洪锦走到刘某劳作的田间地头,俯下身去耐心地向刘某解释道。
近日,嘉鱼县人民法院鱼岳法庭就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调查,通过在田间地头与当事人充分有效地沟通和释法说理,原、被告均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顺利解决了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案件经过
原告徐某驾驶无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与被告刘某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致两车相撞,造成双方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二人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原告徐某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17万余元,被告刘某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经交警大队认定,徐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徐某的伤情经鉴定评定为八级伤残,刘某的伤情经鉴定评定为九级伤残。
徐某和刘某驾驶的车辆均系机动车且未购买保险。被告刘某口头提出其在事故中同样受伤严重造成九级伤残,且家庭困难,要求与原告徐某某的损失互相抵消,互不相欠。双方因事故导致的总损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引起该诉讼。
承办法官到刘某劳作的田间地头,耐心地向刘某某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等涉及侵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当场向刘某释明其可以提起反诉,由于刘某书写确有困难,法庭将刘某的反诉请求及损失明细计入笔录,并由刘某某当场签字确认。后收到刘某的病例、发票、鉴定报告等证据材料后,承办法官立即对证据进行审查,对案件进行审理。
“我相信法官会给我一个公平的结果,会维护我的权益。”当事人表示充分相信法官。收到判决书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认可判决结果。
考虑到原告徐某的损失较大,且被告刘某的履行能力有限,为了彻底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了社会的和谐与安宁,鱼岳法庭按程序为原告徐某案件的执行申请司法救助。
案外语
习近平总书记说:“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将军本色是诗人,没有情怀不法官,“自从把这身法袍郑重地披在身上,这一生就选择了公正和担当;自从把这枚法徽庄严地佩在胸前,这一生便选择了奉献与无怨……”,这便是公平正义的铿锵誓言!
(燕倩、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