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在鄂州市华容镇芦花村某养殖合作社东侧的成片玉米地里,秋风阵阵吹过金色的玉米田,独特的清香扑面而来。华容区检察院检察长、该案承办检察官徐钰城第二次回访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看到玉米即将收获的景象欣喜万分。一同参与回访的还有人民监督员赵若颖、芦花村党支部高述兵书记。
"四个多月前,这片耕地还大面积裸露,被压满了歪歪扭扭的车辙,周围杂草丛生。经过华容区检察院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这片被侵占的土地才重新'复活',长出了这金灿灿的玉米,看着心里既舒坦又踏实。"高书记不无感慨地对人民监督员赵若颖说。
今年5月,鄂州市检察院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在全市部署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治理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专项行动,活动中,市检察院调取了全市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清单,经过分析研判,按照地域管辖,向各区院分别交办了非法占地问题线索。其中,就有华容区华容镇芦花村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东侧的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的线索。经初步调查,5月31日,华容区检察院决定针对该问题线索立案调查。
经实地勘查、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图,办案人员查明,2022年3月,鄂州市某建材有限公司的外包车队司机集中租赁芦花村九组23848.59平方米土地用于临时停车,其中有3236.63平方米为基本农田,土地平整未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属于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成立。
6月21日,华容区检察院分别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华容区农村农业局、华容镇政府发送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迅速排查整改上述"非农化"问题,采取措施恢复耕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收到检察建议后,三家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核实。7月初,三家单位通过市、区、镇、村、组五级监管网络,采取纵向协同、横向调处的执法模式,要求违法人对该地块进行整改修复,完成复垦回填,恢复耕田播种。
"在整改过程中,检察院多次进行指导、沟通,建议且帮助我们做好对村集体和农户关于保护基本农田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华容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如是说。
"检察机关发送检察建议的初衷是为了推动社会治理,同我们和其他相关部门形成耕地保护合力。我们也很乐意能借助检察机关的力量,促使问题得到整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一位领导表示。
8月16日、18日,华容镇人民政府、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及华容区农业农村局三家行政单位分别向华容区院进行书面回复。8月21日、10月24日,徐钰城先后走访核实、回头看,原被非法占用耕地"复活了",种植的玉米长势喜人,土地非农化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刘婷 罗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