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柯美中)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凝聚“检察+行政”工作合力,推动网湖、富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10月10日,阳新县检察院与黄石市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兴国镇政府、富池镇政府、陶港镇政府、龙港镇政府、洋港镇政府、排市镇政府、木港镇政府、枫林镇政府、城东管理区、率洲管理区、荆头山管理区、半壁山管理区共14家单位共同举行《关于建立环网湖、富河流域综合治理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签约仪式。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和湖泊局以及县公安局环保大队等单位参加活动,并提出意见建议。
网湖位于长江南岸、阳新县东部,自然资源丰富,生物种类繁多,是许多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018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富河被誉为阳新人民的“母亲河”,地处长江中游南岸,属长江一级支流,阳新境内流域面积2245平方公里,干流全长79.6公里,是阳新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廊道,同时也是一条关乎阳新经济命脉,实现城乡对接的“黄金水道”。
由于近些年流域内人口增加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填湖、挖沙、挖山开矿、过度捕捞,以及种植业、养殖业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当等问题时有发生,致使网湖、富河及周边岸线侵占、水土流失、水质恶化,网湖、富河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自检察公益诉讼试点以来,阳新县检察院围绕网湖、富河生态环境保护办理了一批案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发现了该项工作中存在的缺乏协同联动机制、未形成区域执法合力和少数群众法治意识较为薄弱等问题,致使网湖周边违规投肥养鱼、蓄养家禽等现象仍有发生。为此,阳新县检察院与十三家单位签订环网湖、富河流域综合治理协作机制。
该《意见》的签署标志着阳新县检察院与13家单位将正式联手共同建起环网湖、富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屏障。今后,14家单位将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围绕推动网湖、富河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等问题,共同建立党建引领协作、信息交流共享、生态修复协同、联席会商、共同调查研究、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联动处置等机制,从而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享、办案协作、工作衔接,共同筑牢网湖、富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签约仪式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碧巍围绕建立协作机制的背景、意义和目的进行了深入阐述。与会单位代表就本部门在推动网湖、富河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加大协作配合力度、找准工作切入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依法创新能动履职,积极拓展协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协作配合,共同打好组合拳,弹好协奏曲,助推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