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签署《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护航法制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推动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同向发力,形成高效协同监督格局,有效规范市场行政监管行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鄂州样板。
聚焦聚力六项工作
一、共同开展涉市场主体专项执法检查
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行政执法问题,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对于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监委。
定期组织开展涉市场主体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通报评查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共同研究促进规范执法的措施。
二、共同推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注重监督纠正行政机关执法中滥用权力、简单、机械执法,推动完善对轻微违法行为和初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督促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规范适用。
三、共同完善“两法衔接”机制
行政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应当向司法机关移送;免予或者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向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
四、共同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
五、共同开展法治宣传
共同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开展“以案说法”,送法到基层、到企业,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帮助市场主体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企业合规经营制度保障体系。
六、共同推进诉源治理
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社会治理问题,联合开展分析研讨,提出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共同发挥咨政作用,推进诉源治理。
建立健全四大机制
一、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化解联动机制
加强在行政复议、行政违法监督办案中协调沟通,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延伸矛盾纠纷化解职能,注重发现和解决案件背后的问题矛盾,在法律范围内解决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
共同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诉讼环节的对接,切实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减少市场主体诉累。
二、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快速处理机制
对符合监督条件的举报投诉问题线索要建立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在法定办案期限内从快办理,第一时间将办理结果回复当事人。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
检察机关在监督办案中发现行政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调查核实,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
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定期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四、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机制
在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过程中强化大数据运用,推动完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检察机关通过对不同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数据比对分析,发现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漏洞,强化类案监督,提出整改措施建议,推进改进完善市场管理体系。
下一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打破信息壁垒,强化硬件保障,整合平台工作资源,强化检察法律监督,以法治之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郭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