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打造通山县域社会治理新品牌
2023-09-04 21:33:07 来源: 点击: 0
“以便利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公益服务为原则,可以考虑在经常居住的社区或者乡镇进行,做好人员的对接工作,实时监督。”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9月1日,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联合召开相对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探索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新模式,推动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旨在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进行有效考察和判断,为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提供依据,进一步修复受损社会关系和化解社会矛盾,助力通山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会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成家仟就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进行了介绍,重点解读了具体落实的方法步骤。与会代表展开热烈讨论,提出各自意见。
“如何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服务接收地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下一步,通山县检察院将梳理各方意见,对《工作方案》进行细化,继续深化探索,拓宽社会志愿服务类型,持续完善非刑罚替代措施的种类与适用范围,从“治罪”到“治理”,彰显司法力度与温度。
(杨帆、舒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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