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检法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统一帮信罪和掩隐罪的法律适用和证据认定,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实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4月25日下午,黄梅县政法委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检察院、公安局、法院等10余人共聚一堂,分享交流各家办案经验,沟通思想,增进共识。会议由政法委副书记石文明主持。
"受上线不在案、上游犯罪事实难以查证等因素影响,对于行为人提供"两卡"并提供刷脸、转账等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如何定性,一直是司法办案的难点问题。"
"在具体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支付结算过程中行为人有配合刷脸认证、转账服务等行为时,还应当围绕行为人对上游犯罪内容的明知内容、明知程度来综合认定。"
"从这两个罪名的表述上来看,帮信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掩隐罪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既然是犯罪所得,则必然是上游犯罪行为已经完成,而不能是实施过程当中。"
会上,公检法三家结合法律适用、理论研究、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办理的案例,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明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分、案件管辖权、证据收集、刑事政策把握等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就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的认定标准、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彼罪等相关问题通过激烈的讨论,最终达成了共识,进一步理清了此类案件的办案思路。
据悉,会后三家单位将联合出台《关于帮信罪和掩隐罪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解决当前黄梅县在打击治理帮信类、掩隐类犯罪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统一公检法三家办理帮信类、掩隐类案件的认识和标准,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
(刘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