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梅县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接到举报线索,一种叫“奶茶杯”的电子烟在学生群体中悄然兴起,部分在校学生受到误导,吸食这种电子烟。
为依法整治清理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3月2日下午,黄梅县检察院联合该县烟草专卖局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电子烟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活动以学校周边食杂店、文具店、超市等未成年人易接触的经营场所及辖区内电子烟专卖店等为重点,对电子烟的进货渠道、电子烟的品类、电子烟的销售情况以及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是否粘贴相关标识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对经营户们宣传了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危害。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经营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
据悉,“奶茶杯”这类一次性电子烟不仅外观可爱亮眼,而且有多种口味可供选择,对校园里的未成年学生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吸引力。虽然是一次性,但里面却含有15毫升的大容量烟油,且包装上都未标明生厂商名称、地址和生产日期等信息,实为“三无”产品。吸食“奶茶杯”这类三无电子烟,一段时间后易出现头昏、胸闷、恶心等情况,对未成年身心健康有极大危害。
“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请您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该院检察干警每到一处就向被检查的经营户们讲解道。通过法治宣传教育,销售人员表示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并郑重承诺。
未来,黄梅检察将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拒绝成为“小烟民”。同时,向学生征集线索,将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情况通报给学校及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继续联合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部门,加强对电子烟监管,聚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胡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