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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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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赔偿保证金提存+非羁押电子监管 推行非羁押诉讼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3-01-20 22:51:1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良法善治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特色之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面对犯罪结构新形势、目标考核新要求、试点工作新任务,鄂城区检察院持续转变、更新理念,全面发挥“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坚持守正创新,充分发挥非羁押人员电子监管平台、赔偿保证金等制度机制在矛盾化解方面的积极作用。
  近日,鄂城区检察院首次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办理了一起轻伤型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张文(化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受理该案后,经审查发现张文认罪认罚,且有赔偿意愿及能力,遂第一时间与被害人、张文家属取得联系,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被害人表示若民事赔偿到位可以谅解嫌疑人,双方之前虽自行数次调解,但因赔偿数额悬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为依法妥善处理案件,既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愿意合理赔偿以获得从宽处理的合法权利,也充分考虑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的现实需要及合法权益的维护,承办检察官决定适用鄂州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会签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实施办法(试行)》办案此案。检察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了赔偿保证提存制度的含义、适用范围、程序等相关规定,嫌疑人一方同意并申请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其家属在鄂州市公证处向专门账户提存赔偿保证金。被害人知晓赔偿保证金已提存至上述账户后,经释法说理,同意合理反映诉求并申请检察机关主持后续刑事和解。基于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且有主动赔偿的意愿和行动,保障了被害人的损失最终可以获得赔付,鄂城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文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在不批准逮捕的同时,鄂城区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及时使用非羁押人员电子监管平台对张文进行监管,通过该平台可以随时查看张文实时行动轨迹,不定时要求张文视频打卡,上报日常动态。平台还设置电子围栏功能,划定张文活动区域,若张文未遵守规定,平台设置有报警功能,监管民警将根据张文违规严重程度,采取警告、先行拘留等措施。
  2022年7月,鄂城区检察院在鄂城区委政法委的有力领导下,联合公安、法院等五家单位探索开发了“非羁押人员综合监管平台”,有效解决了非羁押人员监而不管的问题,既保证了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又保障了嫌疑人在监管下回归正常生活,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共有效监管368人,无一人脱管漏管。该平台的搭建及使用,是鄂城区检察院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行非羁押诉讼,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另一有益尝试,得益于平台的使用,截至2022年12月,该院诉前羁押率创历史新低。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土生土长的中国经验、东方智慧。下一步,鄂城区检察院将继续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好刑事司法政策,用活机制创新,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以应对时代之变,满足人民之需。
  (章路 杨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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