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前镇海山村,首次“营业”的黄梅法院五祖法庭“百姓说事点”聚集了不少群众,大家正就一起相邻通行纠纷议论纷纷。
“我真是受委屈还没地方说,村里和派出所去了几次都处理不了,希望法庭能帮忙主持公道!”当事人汪某既愤慨又无奈地说道。
原告汪某与王某、帅某等四名被告是同村同组村民,四家房屋相邻、毗邻而居,汪某家处于四家房屋中间。原本四家都在门前约4米宽的道路上自由出行,后因四被告各自在门前堆积杂物、修砌杂物间、随意排放污水,占据了公共通道,导致汪某家左右出行口均受堵,严重影响了汪某一家的正常出行。多年来汪某一家与其他三户争吵不休,矛盾不断升级。2020年3月,汪某一家与王某一家发生肢体冲突,导致王某及其丈夫身体受伤并住院治疗,双方因此对簿公堂,法院判决由汪某一家承担此次事故70%的责任。为此,汪某一家心中不服、积怨已久,遂以王某等三户邻居侵犯其通行权为由诉至法院。
期间,村委会也多次就该纠纷组织调解,最终因一方不认可调解协议而作罢。本着修复邻里关系、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真正达到诉源治理的目的,黄梅法院五祖法庭在受案后,决定在原被告双方所在地村委会设立“百姓说事点”,以“法庭搭台、百姓说事”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对该案开展诉前调解,促成双方打开心结、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在海山村委会人民调解室,五祖法庭“百姓说事点”正式“上岗营业”,辖区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
“之前的路能走车,现在一家人出行只能步行绕道,车都开不到家门口了!”“我在自家门口放东西又不违法,你们家不也在门口堆了杂物吗?凭什么不让我们放!”“除了堆放杂物,你们还随意排放污水,熏死人了!既污染环境,还影响门口美观,我要求你们按照之前的原样进行恢复!”“又要我们拆除障碍物,又要我们出钱修排水管、修路,你们管得太宽了吧!”……当着法庭干警和调解员的面,双方当事人像参加辩论赛一样,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个不停,现场气氛剑拔弩张。
为了缓和双方当事人激烈的对立情绪,五祖法庭负责人兼案件承办法官胡江庭带领双方当事人和镇村干部一起到诉争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并就房前屋后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测量。“大伙也冷静一下,远亲不如近邻,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伤了情分、僵了关系,咱日子过得也不舒心。”操着一口方言,承办法官在勘查现场耐心劝导着双方当事人。
看见当事人情绪似有和缓,承办法官又趁热打铁普起了法。“依照《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活,方便生活,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千金买屋,万金买邻。我们今天聚在一起是为了解决问题,大伙不妨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考虑。”
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想法后,承办法官将法律、道德和乡规民约结合起来,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双方进行说法拉理、耐心开导,引导双方就各自诉求进行冷静思考,并以典故“六尺巷”为例,劝告双方各退一步,礼让三尺。
经过多番劝说调解,双方当事人由“针尖对麦芒”逐渐转变为心平气和,并同意各自作出让步,为该案的后续处理打下坚实基础。
“‘百姓说事点’的设立为当事人提供了倾诉的机会和平台,不仅满足了群众的需求,也拉近了法院与当事人的距离,将更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作为共同缔造的生力军,后续,五祖法庭‘百姓说事点’将努力走向更远的乡镇村社、田间地头,走进更多的村户家门、群众心头!”承办法官胡江庭说道。
(吴英 尤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