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鄂城区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完善和强化针对妇女儿童群体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结合最高检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大力加强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2019年至今,该院共办理涉妇女儿童专项司法救助案件21件,救助21人,发放救助金36.7万元,打造了妇女儿童综合救助模式,促进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部门协作,形成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合力
建立控申部门为主,刑事、民事、未成年人检察等多部门联动的救助协作机制,改变以往“大海捞针”式的线索排查模式,多角度、全方位摸排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挖掘潜在救助线索。同时,将司法救助程序前移,与办案部门同步办理,将被害人家庭情况、赔偿情况作为常规化询问内容,提高司法救助程序启动效率。以刑事案件受侵害妇女儿童为重点,开展每案筛查。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线索,实行“三步走”审查策略——承办部门先行审查、控申部门辅助跟进、成案线索立即立案,确保检察环节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及时得到救助,无一遗漏。
建立每月会商机制,实现救助案件信息及时共享,控申部门对各业务部门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充分听取部门意见,根据申请人家庭情况、经济状况,综合考虑维系家庭、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等所需合理费用,就高确定救助金额,共同商定救助方案,解决突出问题。从案件类型、属于司法救助范围类罪名占比等方面对各业务部门办案数据进行分析,对部门收集被害人为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线索提出具体要求,形成分工明确、衔接有序、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鄂城区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向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10件10人,均已成案。
二、多方借力,创新妇女儿童多元保障机制
鄂城区检察院通过与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对口联络、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信息共享、宣传联动等机制,实现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侵害线索实时传递。紧紧围绕妇女儿童群体的实际困难与现实需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各单位的职能优势,将司法救助、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有机结合,发挥检察监督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切实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领域形成狠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该院聚焦生活困难妇女儿童,整合优质资源,精准、快速保护救助。通过入网格,下沉一线,发挥社区、村委会等基层党组织优势,让“网格”变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让网格员成为“检察前哨”,充分发挥他们“眼睛亮”“耳朵灵”的优势,延伸检察关注视角,扩大救助线索来源。
考虑到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主体特殊、需求紧迫等情况,该院对该类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联合妇联、公安部门共同走访调查核实,引入社会力量,加强对外沟通,提高救助金额,缩短审批和发放时限,及时开展救助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用优质的履职效果巩固民生成果。
三、用心用情,促进妇女儿童事心双解
在疫情防控大背景之下,鄂城区检察院在“线上”办理救助案件,完成对申请人救助申请的确认、查询、调查等工作,减少救助对象诉累。积极推广使用“远程司法救助”,依托视频系统,实现司法救助“云上”申请、“云端”办案,电话联系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核实家庭情况,真正做到“零接触”“零次跑”,以“智慧”办案方式让司法救助不停步。
该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十分关注妇女儿童心理状态,着力避免“给钱了事”的简单化做法,充分尊重妇女儿童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和隐私权,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对于在刑事案件中受到心理创伤的妇女儿童,引入专业力量协助开展心理评估,及时介入心理辅导,引导救助申请人尽快消除负面情绪,重拾生活信心。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案件办结,关怀不结”,在依托大数据平台进行静态跟踪监控的基础上,该院联合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构建动态跟踪回访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及巾帼志愿者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范围的妇女儿童进行定期回访,走进救助申请人家庭、校园,了解其是否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对于未正常回归的,量身打造多元长效的救助方案,实现从“输血”式救助向“造血”式帮扶转变,有效解决生活长远困难。
下一步,鄂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紧盯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以全力做好妇女儿童司法救助为主线,不断增强司法救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以扎实的举措稳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
(高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