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报告要详略得当……”
“不能就案办案,应能动履职,延伸检察职能……”
“要将调解工作开展在前,及时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
9月16日上午,鄂城区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讲评会,除院领导和刑检部门全体人员外,还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这是该院高质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一项务实举措,通过借力人民监督员制度,全面落实案件质量评查,牢牢守住办案质量底线,为实现案管“敢管”“善管”开辟了新途径。
此次案件评查员均为该院院领导,评查对象为7件捕后不诉、轻缓刑、撤回起诉案件。院领导直接评查案件,既体现了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能更好地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促进案件质量提高。
讲评会上,分管案件管理部门的检委会专职委员周惠群首先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是否完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了被评查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提醒案件承办检察官办案中要注意细节,注重程序,贯彻落实新时期刑事司法政策,着力提升办案质量。
随后,承办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进行了表态发言。“作为检察官,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依法能动履职,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以高度的责任心办好每一个案件。”第一检察部主任章路说道。检察官助理张松说:“评查指出的问题很精准,都是我们日常办案容易忽视或不够重视的地方。我会对照评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加以反思,并争取在以后不再出现相同或类似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第二检察部主任董洁琼表示:“此次案件质量评查讲评会很好地指出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会转变执法司法理念,把工作做在前端,功夫用在平时。”
人民监督员邓学斌围绕主题发表了激情洋溢的评议意见:“我是人民监督员,同时也是一名律师。这次讲评会让我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司法理念的转变,同时反映出部分检察官在化解案件矛盾纠纷能力方面还有提升空间。检察机关敢于正视自己的问题,勇于揭短亮丑令人钦佩,希望通过这次讲评会让案件质量、办案能力有质的飞跃。” 邓学斌希望通过此类活动,加强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合力监督、相伴成长,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进步提供学习与互动的良好平台。
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洁强调,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而案件质量评查在案件管理、监督纠错、提升办案品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人民监督员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以其专业实践解读案件质量评查,为检察工作带来了新的视角。徐洁要求,与会干警要通过归纳总结讲评会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有效建议,检视自身,促进同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激发评查工作成效最大化。全院各业务部门要围绕考核指标做好最后冲刺,齐心协力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此次讲评活动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的具体体现,不仅是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报会,也是案件质量问题的分析解读会,对进一步做深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鄂城区院将以“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为契机,按照市院“严纪律、强素质、创一流”和该院“强管理、提素能、争先进”活动部署,通过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讲评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评析,充分发挥“外脑”智慧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融合,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增强检察干警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陈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