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的关爱与帮助,特别感谢检察机关倾尽全力帮我解决心病,我自愿息诉罢访”。9月7日,在家门口的听证会,申诉人宋某用左手颤颤巍巍地写下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并表示对蕲春县检察院的谢意。至此,一件长达26年的历史信访积案终于得以终结。
1996年,蕲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向宋某借款3万余元。后经多次催讨无果,宋某于1997年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由该公司偿还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0000元。此后,该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该公司无可执行财产,其法定代表人亦无法找到,案件被法院裁定中止执行。近年,宋某发现刘某踪迹后,多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蕲春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促使案件恢复执行,但因被执行人的公司已注销,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终结执行。
因宋某的核心诉求未得到解决,其不服案件处理结果,长期信访,但矛盾一直未得到有效化解。蕲春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受案后,认真研判案情,多次与宋某进行面对面沟通,开展释法说理等工作。
鉴于宋某已78岁高龄且有伤残,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其诉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该院决定采取“上门听证+司法救助”方式,以解决这一长达26年的信访积案。
在宋某家中召开的简易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就检察监督情况、案件执行情况、执行程序及法律依据等问题向应邀参加听证会上的听证员、所在地社区负责人作了详细介绍,对宋某的提问进行详细解答说明。最后听证员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给予宋某申请司法救助的意见。大家的诚恳和司法善意深深打动了宋某,宋某当场心悦诚服承诺息诉罢访。
“检察机关充分考虑到信访人困难开展上门公开听证,简化相关程序,体现了检察为民。宋某的诉求具有合理性,检察机关能给予司法救助,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对伤残弱势人员的关心关爱。”黄冈市人民监督员、县人大代表、枫树林社区书记董建华表示。
对民事信访积案的信访人开展“上门听证+司法救助”是该院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的一个缩影。该院创新服务举措,释放司法温情,真心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