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着力实现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平台适用市域全覆盖,9月8日,鄂州市检察机关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现场会在鄂城区检察院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利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家立等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及相关活动,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汪玉彬主持会议。
会上,分别听取了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和鄂城区检察院关于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和运行效果的介绍。
华容区检察院、梁子湖区检察院和葛店检察处负责人对加快推进本辖区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家立代表市公安局对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市域全覆盖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整体效能,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宣传力度。
“华容区院、梁子湖区院、葛店检察处要在9月10日前完成电子监管平台搭建,9月16日前正式实现电子监管平台上线运行。”
“电子监管平台运用,不是简单做‘加减法’,既要有效降低诉前羁押率、化解社会矛盾,又要保证案件质量和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利国结合我市当前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和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前期试点工作情况,对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平台适用市域全覆盖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实施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要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携手,深刻认识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将实施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工作,作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重要措施,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规范适用,务求实效。要梳理试点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借鉴外地成熟经验,尽快完善监管平台及工作范本,强化实践运用。要确保规范适用,正确把握适用范围,细化明确、适用范围和标准,注重征求意见,注重权利告知,注重审批监管,建立工作台账。要提升工作实效,要坚持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发挥平台作用与解决问题结合,主动适应新形势,运用新科技,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走深走实。要突出把握时间节点,华容区院、梁子湖区院、葛店检察处要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汇报,压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要在9月中旬前实现电子监管平台上线运行。
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积极争取党委重视、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配合、相关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努力构建全方位的配套保障体系。要主动积极同技术保障运营商的沟通联系,在手机APP监管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电子手环监管模式,强化电子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努力探索非羁押强制措施电子监管平台适用“鄂州样本”。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观摩了鄂州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新庙派出所电子监管平台运行情况,观看了负责同志对监管平台功能模块进行的讲解与演示。
(魏颖聪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