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运用线上调解平台,突破地域空间的限制,跨三省远程视频调解促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部分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021年11月,被告人聂某驾驶无号牌三轮车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余某发生碰撞,原告父亲当场死亡,经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聂某负事故主要责任。2022年3月,英山县人民检察院以聂某涉嫌犯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由于民事部分多方调解未果,原告余某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支付余某死亡赔偿金。
因此,当案件起诉到法院以后,承办法官立即积极主动与各方当事人及检察机关联系,了解案件前期调解情况,当得知双方本是同村村民、远房亲戚,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双方仍互不理解、对立情绪严重等情况后,树立起不管花多大精力都要力争化解矛盾的信心和决心。随后,办案法官数次主动耐心听取各方当事人以及村支书介绍情况,并认真思考,找准案件症结所在,然后站在当事人角度,从人情、伦理各方面分析案件,不惧辛苦、不怕麻烦,有针对性地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同心、同理、同情,最终促成双方在民事和解基础上清除旧怨,达成赔偿协议意向。
赔偿意向终于达成。但疫情期间,被害人家属在上海、被告人家属在厦门,各处三地,快递不通,住宅有没有传真机,如何把调解协议签字固定形成调解书,又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承办法官决定利用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平台解决这一问题。线上调解前,先由法官助理电话指导原告和被告家属尝试进入人民法院线上调解平台。随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充分表达意见,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远程视频调解持续近一个多小时,画面流畅,声音连续,签字后,双方都对人民法院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便民理念和做法给予高度认可,并隔屏表示感谢。
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工作,不仅有助于个案矛盾化解,保护被害人权益,促进被告人改造,更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承办法官案件办理过程中采取“刑事判决+民事调解”的办案模式,在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取得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相统一。在疫情时期,线上调解的做法,既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感染风险,又能为双方当事人节约出行成本,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做到疫情时期工作不停、效率不减、程序不乱。
(吴衍 胡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