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税务机关当即开展耕地占用税征管专项行动,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经征缴入库耕地占用税904万元。”
5月19日,在湖北省大冶市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协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大冶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范利斌向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正义介绍说。
不久前,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平台,发现辖区内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在经过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后,未履行耕地占用税的缴纳义务的行为。
通过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违法占地征税监管空白的问题症结点,在于行政处罚机关未与税务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和复核机制。为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保护耕地红线,5月10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对督促大冶市税务局履职行政公益诉讼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对行政机关提出的难点与争议进行深入讨论,明晰各部门职责,深入解读耕地税法规、政策,消除查处违法占地行政机关的执法疑虑,从而有效配合税务部门征缴耕地占用税。
听证会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晶向该市税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湖泊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从税收上对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予以遏制;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促改,对辖区类似行为进行梳理,形成问题台账,逐一清理,切实保护国家税收安全。
检察建议发出后,税务机关当即开展耕地占用税征管专项行动,同时,在检察院的推动下,税务机关与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湖泊局、生态环境局建立了耕地占用税信息共享、复核机制,规定了信息交换的内容、频次及路径等,打通了信息壁垒。
(杨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