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黄州区检察院联合多家单位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规范,形成了从发现到实施再到督促落实和跟踪回访、建立了办案机关、民政、妇联、教育、街道(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协作配合、签订了社工中心、学校合作引入的社会力量,开启了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创新实践。
检察官说: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我院措施如下:
一、通过办案工作进行个案辅导。
在办案过程中,针对性地对涉案进行亲职教育。对于涉案的严重失管失教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督促其父母加强管教照护,定期开展亲情会见、亲职教育工作。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召开听证会进行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其监护职责。
二、提前介入,帮扶帮教。
在办理案件中协同公安进行一站式询问,避免涉案未成年人受到二次伤害。在委托社会调查阶段,积极引入社会力量(高校心理专业老师)对涉案未成年人深入剖析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犯罪原因等,针对不同家庭情况制定个性化关护帮教方案,对于主观性恶劣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联系青少年观护帮教基地进行军事化管理,始终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并建立以帮教帮扶、引导为主的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性工作体系。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通过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全面了解辖区内学校对个别学生的教育难点和痛点。在市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走进进学校、社区、留守儿童家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宣传,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运用线上直播、新媒体短视频等多种形式,以案释法,保证法治宣传工作覆盖到家庭,提高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监护能力和法治观念,营造民主、和谐、温暖的家庭氛围,广泛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下一步,黄州区检察院将立足案件办理、通过搭建平台、联合社会力量、不断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全面深化未成年人考察帮教、社会支持体系,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孩子营造健康成长氛围。
(占桦 闻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