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春播春种。可是!有的“菜”不能吃,有的“花”不能种。
罂粟作为毒品原植物,国家法律明确禁止种植,更遑论当作“偏方”治病,或是观赏花种植,不管什么借口种一株也违法!
4月26日,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柳峦村一菜地里有人疑似种植了罂粟,发现线索后,民警立即联系禁毒大队民警到场进行甄别,发现确实为罂粟。
经了解,2023年11月,朱某某听说罂粟成熟后煮汤喝,可以治疗腹泻,在明知是毒品原植物罂粟的情况下
仍在自家菜地中种植。

目前,被查获的118株罂粟已被公安机关予以铲除销毁,朱某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罂粟是啥?为啥不能种罂粟?
罂粟是制取毒品的重要来源,在我国是被严令禁止私种的。罂粟果实中的汁液干燥后就是鸦片,含有10%的吗啡等生物碱,能麻痹神经,有一定的镇痛作用;但长期食用容易成瘾,会造成慢性中毒,严重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我国法律严禁非法种植。因此,罂粟这一“美丽”的植物也被称为“恶之花”,广大居民朋友们千万不要去种植。如发现有人种植毒品原植物,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来源:通城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