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6时许,通城县马港镇辖区内发生一起摩托车肇事逃逸案。违法行为人熊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马港镇马港村往界上村方向行驶,行至界上村八组路段时,与行人胡某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受损、熊某与胡某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熊某心存侥幸,不顾伤者安危驾车逃离现场。

案发后,通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走访摸排工作。民辅警依托视频监控展开追踪,逐步锁定了嫌疑人熊某的行踪。最终在熊某家中将其成功查获。
12月10日,伤者胡某家属将一面印着“心系群众安危事 指挥若定解难题”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辅警手中,对公安机关快速侦破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效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目前,违法行为人熊某因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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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若肇事逃逸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对驾驶人处以罚款、记分等处罚。
警方提醒:
驾车出行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切勿心存侥幸选择逃逸。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迅速报警等待处理,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承担相应责任。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李佳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