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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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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涤黑恶扬正气——蕲春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2021-02-07 17:00:5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蕲春县检察院持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紧盯三年为期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立足办案、标本兼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助推蕲春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作出不懈努力,为服务黄冈创优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培育市积极作为。三年来,共提起公诉27件226人,其中涉黑案件16件156人,涉恶案件11件70人。

一、坚持政治导向,强化责任担当
(一)提升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全院上下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准确把握各级专题会议精神实质和核心要求,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凝聚思想共识,形成高度思想自觉。同时,持续深化对专项斗争阶段性特点的认识,积极实现由提升政治站位向提升政治定力转变、由强化斗争魄力向强化斗争韧劲转变、由面上打击向深度打透转变、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充分调动整合业务部门精干力量,不断加强制度保障,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线索报送、案件协调、业务数据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积极打造“1(院领导)+N(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1(综合治理人员)”的办案模式,精心组建扫黑除恶捕诉合一办案团队,共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协调开展。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办案素能。结合专项培训,强化业务学习,重点研学两高、两部及省级发布的指导性文件,熟练掌握常见罪名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提升干警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实务技能。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会商,结合实战不断提升解决办案疑点难点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聚焦大案攻坚,提高办案质效
(一)强化提前介入。充分履行检察官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高质量开展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对于所有黑恶案件,坚持“前期主动介入、捕前建议引导、捕后随时跟踪”,引导公安机关把准把好侦查方向,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取证方向、证据完善、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建立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从案件源头把好质量关。
(二)严格补充侦查。在审查逮捕环节,对依法批捕的涉黑涉恶案件,根据起诉和审判要求,就证据合法性补正、证明体系完善等继续侦查事项提出意见;对不批准逮捕案件,特别是存疑不捕案件,列明补查提纲,阐明证据体系存在的问题、补充侦查的方向和要求。在审查起诉环节,加强补充侦查的针对性,明确退回补充侦查的条件,充分考虑补充证据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列明理由、案件定性的考虑、补侦的方向、每项取证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如在办理叶朋等人涉恶案中,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团队审查案卷60余册,审查证据千余份,列出补充侦查意见100余条。
(三)加快办案节奏。对涉黑涉恶案件“专班办理、优先受理、优先分案、优先办理、共同会商”,提高办案效率;严格审查标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打得准、打得狠;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实行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确保案件办理在检察环节不发生梗阻;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专项斗争从严与认罪认罚从宽有机结合,双向发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检察官通过高质量开展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和严格补查工作,消除分歧,提高办案效率,大大降低“案-件比”。
(四)精准法律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切实把监督融入黑恶案件办理全过程,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准确把握涉黑涉恶定性的法律规定和证据标准。该院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正等法律原则。三年以来纠正漏捕45人,纠正漏犯9人,纠正遗漏罪行16人,提出抗诉1人。
(五)坚决“打财断血”。坚持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准确把握“黑财”认定标准,及时固定“黑财”认定证据,既查扣显性“黑财”,又深挖隐性“黑财”。坚持把精准“打财断血”作为监督办案的重点,在提前介入文书、公诉案件报告、起诉书、举证质证提纲等文书中对“打财断血”情况进行专门说明,每件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都依法向法院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建议追缴黑财1亿余元以及车辆、房产、股权、债权等。

三、聚力“破网打伞”,推进社会治理
(一)严密线索摸排。该院把线索摸排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一环,组织干警深入乡镇、县直部门,主动走访企业、社区、乡村,深入看守所与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谈话,前往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专项斗争宣传,多方面多渠道收集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牢固树立“保护伞线索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就是渎职”的工作理念,在讯问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时,必就背后是否存在“关系网”保护伞情况实行逐人调查,引导坦白检举、自首立功,切实做到保护伞应查尽查、应送尽送。截至目前,共移交各类保护伞线索和黑恶势力犯罪线索38条,推动“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
(二)促进综合治理。紧盯矿产资源、建筑工程、非法借贷等重点行业领域,通过提出检察建议以及跟踪服务,提升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效果。该院在办理程传生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查明被告人程传生等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大肆在禁采区盗采黄砂,造成矿产资源破坏,遂向蕲春县水利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在办理胡朋等人涉恶案中,该院对武汉农村商业银行黄冈分行法律意识、保密观念、制度落实、硬件配备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检察建议,该行采纳了,表示将从持续开展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文件的学习、健全司法协助业务办理制度、提升涉密部门风险防控能力、加大对违规的处罚力度等方面提升分行管理水平。

四、注重总结宣传,放大工作成效
强化专项斗争信息发布频次,广泛转发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阶段性部署及要求,及时报道本院扫黑除恶工作推进、调研督导、经验交流等信息;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全程跟踪报道机制,充分利用报刊杂志、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和手机报等,大力宣传该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积极行动和重要成果,讲好案件办理背后的检察好故事,营造专项斗争的强大舆论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撰写50余篇扫黑除恶宣传、调研稿件,其中《黄冈首起涉黑案主犯一审获刑19年 “芝麻山圈”涉黑团伙盘踞当地10年终覆灭》《仅三个小时蕲春“铁人检察官”成“网红”》《以国家的名义对黑恶宣战》等多篇宣传报道被《法制日报》、法制网、正义网等媒体转载,微信阅读量过千,产生广泛积极影响。坚持边推进边总结,对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做法,特别注意总结推广和巩固深化。其中《浅析涉黑案件中的提前介入侦查》《浅析司法实务中涉黑涉恶案件的证据体系构建》等经验,在全市乃至全省交流,助力在更大范围内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
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舒心安宁。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圆满收官,常态化扫黑除恶任重道远。蕲春县检察院将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顽强定力,为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贡献检察力量!
蕲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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