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案件透明度,12月9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对孙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了公开审查会,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
2020年1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因一块农田的权属问题与同村的被害人陈某某发生争执,孙某某将陈某某推倒,造成陈某某背部受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陈某某伤情属轻伤二级。
“本案系邻里纠纷引起,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系初犯,并在犯罪后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真诚悔过,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会上,承办检察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列举了相关证据,详细阐明了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随后,各位代表人员依次发表了意见,分别对案件进行评议、表决,一致认为对孙某某的拟不起诉决定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和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同意检察机关拟对孙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人民监督员董年鑫表示:“此案是因为孙某某的不冷静造成了陈某某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法律也是有温度的,法离不开情,法律重在感化教化。冤家宜解不宜结,希望孙某某今后遇事要冷静,尊老礼让。检察院拟不起诉的决定,也符合当前依法治国的宗旨,也推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同意检察院的做法。”
人大代表程早炎表示:“首先感谢检察院给予的机会,让我参与公开审查,以公开听证的形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把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之下,检察院值得称赞。这个案子系邻里纠纷引起的小事,希望当事人各自都能心平气和地握手言和,一笔勾销。”
本次公开听证会,是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武穴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发挥公开审查听证的作用,不断牢固依法办案、公正办案的意识,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强化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公平正义,又体会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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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