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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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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法院:巧用“加减乘除” 赋能老区发展
2020-12-10 17:36:0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力、竞争力,更是生产力、创造力、驱动力。近年来,湖北省黄冈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找准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立足职能、定向发力,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大别山革命老区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延伸职能,做好服务力度“加法”
“非常感谢黄冈中院为我们复工复产提供了帮助、创造了便利!”2020年3月16日,黄冈中院帮助湖北彤鑫发动机有限公司成功办理相关复工及通行手续后,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十分激动,一个劲地道谢。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企业、进项目、进农村、进社区”攻坚行动工作要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后,黄冈中院安排4名院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深入一线对接,“点对点”了解需求、纾困解难,引导扶贫联系村与驻点服务企业对接,助力一揽子解决疫后“就业难”“用工荒”难题,为打好疫后重振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传统司法习惯中,法院被动的受理案件,企业也是在遭遇危机时方才考虑走诉讼渠道,企业与法院在对接事前预防上做的甚少。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必须深刻转变传统的司法理念,将事后的纠纷处置转化为事前的主动服务,将矛盾化解于未然、风险消除于萌芽。”这是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与当地民营企业家座谈时的感慨。在密集走访企业、与企业家代表座谈调研的基础上,黄冈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从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救济三个方面13条举措入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
“企业在经营中有没有遇到过法律纠纷?管理过程中有没有什么法律疑惑?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黄冈两级法院院领导+资深法官组成服务企业团队,广泛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协助企业全面梳理内部章程、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印章管理、信用担保等制度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完善相关制度,在企业借贷、买卖、用工等关键环节给予指导,帮助防范风险、促进发展。同时,依托大数据系统对各类风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梳理引发纠纷的风险点,为企业列出负面清单,举办3场大型法律讲座,庭审直播一批涉民营企业案件,宣传法律知识、帮助堵塞漏洞,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力。
 
善意司法,做活企业负担“减法”
“遗爱湖是黄州的地标工程,周边楼盘开发遇到的问题必须妥善解决,既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又要盘活企业资产!”黄冈中院执行法官在楚之源·御墅湾执行案件研讨会上达成了一致共识。
地处遗爱湖畔的楚之源·御墅湾楼盘,因其特殊地理位置,十分畅销,许多市民翘首企盼入住。可是在今年初,该楼盘开发商湖北楚之源置业有限公司与银行间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该楼盘被查封保全,部分已交纳预付款的购房者无法办理按揭、过户手续,开发商的亿元房产出现了变现难、资金周转难,形成了借款人、贷款人、购房者三方矛盾一触即发的局面。为切实维护好三方合法权益、盘活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黄冈中院执行法官提出“活解活封”方案,让开发商边建边售原已“封死”的房产,卖出一套、解封一套,售房资金回笼到法院指定的监控账户,法院将回笼资金按约定分批偿还债务和投入工程后续建设防止楼盘烂尾,实现银行、企业、购房者三方皆赢的良好效果。
“黄冈中院‘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降低了对我们企业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释放了对企业的司法善意。我们力争在法院的依法支持下,早日摆脱困境,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谈及案件执行,湖北楚之源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言语间充满了感激之情。今年以来,黄冈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高院关于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变通、因案施策,审慎适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建立健全查封财产融资偿债和自行处置机制,尽最大可能维持企业的“造血”功能,使土地、财产等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切实激活市场活力。
 
“法院法官办案既有速度也有温度,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法院在支持企业发展上动了真情、用了真心!”黄冈市黄州区法院成功调解百万合同纠纷案后,双方当事人纷纷为主审法官点赞。
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黄冈两级法院创新推行“一口三线”诉讼服务模式,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法律咨询台和立案登记、审判监督、信访接待窗口,实现涉企纠纷的甄别过滤、多向疏导和精确分流。通过“走出去+引进来”模式,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合力解决涉企业矛盾纠纷案件,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累,努力将司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至最低。
 
科技助力,做实司法效率“乘法”
黄冈地广山多、交通不便、外出务工人口多,如何做好符合黄冈实际、满足群众需求的诉讼服务,是黄冈两级法院亟需破解的难题。在打造大厅、网络、热线办理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黄冈两级法院对当事人选择就近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的,依托网上立案系统,做好材料形式核对、数据上传、释明引导等工作,形成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全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希望以后法院多采取“云开庭”的方式,方便外地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2020年10月20日上午,黄冈中院民二庭采取网络视频庭审模式,开庭审理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历时一个多小时的网络庭审,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各方当事人对庭审效果都表示很满意。
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了确保诉讼服务不停歇、开庭办案不聚集,黄冈两级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将诉讼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并结合岗位、年龄等实际情况,分层次、分熟练程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云间”庭审等系统实操培训30场2000余人次,不断提升法官及法官助理信息化应用水平,确保疫情防控不间断、审判工作“加速度”。
“感谢黄冈法院快事快办、急事急办,让我们看见了司法的‘力度’,感受到了法院的‘温度’!”近日,黄冈中院民一庭法官“特事特办”,仅用两个月时间,妥善审结了一起涉及六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当事人对立情绪大的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支持了民营企业提出的确认粮食所有权及变卖价款的诉请,保障了国有企业债权回收率,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为防止因诉讼周期长“拖瘦”“拖垮”企业,黄冈中院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所有涉企案件逐案进行登记,在卷宗封皮上加注标识,明确办案时限、建立督办台账,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降低民营企业诉讼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同时,坚持因案制宜,对因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该院加大诉讼费的缓、减、免力度;对因疫情影响而超过法定期限起诉的,依法酌情处理,实现企业合法利益保护“乘积”最大化。
 
全域联动,做细发展障碍“除法”
“判处主犯邓鹏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九十万元、罚金十万元……”2020年9月10日,黄冈市武穴法院依法对依托公司“套路贷”、连续作案70起、造成损失百万的被告人邓鹏等12人涉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冈两级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协调联动力度,把重拳惩治黑恶势力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把强化“打财断血”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结合起来,依法严惩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欺行霸市、强包强揽、暴力催债等黑恶势力犯罪行为,依法追缴民营企业被侵占、挪用的财物,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28件1061人。同时,多次组织开展自查梳理,对正在办理案件及已结案件,特别是民间借贷、工程建设等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环节,逐案排查涉套路贷、暴力讨债、串通投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保护伞”线索,分类筛选、逐条核实登记,着力为企业经营扫清障碍,营造和谐、安定的发展环境。
“要进一步加大府院联动力度,共同化解破产难题。”黄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易先荣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破产审判质效,黄冈市政府与法院主动作为,继推动麻城法院成立全国首个县级企业破产清算援助协会后,再次“联手”,推动成立黄冈市企业破产清算援助协会,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处理企业破产相关事项。同时,黄冈中院开展破产积案清理行动,对排查出来的破产积案逐案制定措施,对“僵尸企业”快速处置,对有重整价值的企业实施救治,对一般破产清算案件重点解决资产负债清理、职工安置等问题,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
 
“人人是营商环境、案案是营商环境”是黄冈两级法院干警牢固树立的工作理念。为切实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黄冈中院从组织领导、力量配备、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构建了上下一体作战、立审执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全市法院营商环境考核体系,推行月例会、季通报制度,形成“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闭环。
谈及黄冈法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时,黄冈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张友启表示,黄冈中院服务企业的创新举措、务实作风,让企业家切实感受到了黄冈法治环境的完善和营商环境的提升。湖北省人大代表罗志宏表示,黄冈中院打出的一套组合拳,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值得点赞!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今后,黄冈两级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在把握大势、着眼大事中找到坐标、找准定位,不断优化司法举措、强化保障力度,努力营造适应革命老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陈傲 陈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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