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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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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一统三治” 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06-16 13:15:18 来源: 点击: 0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恩施市白果乡围绕基层治理创新这一课题,通过“一统三治”,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不断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基本实现了基层组织领导有力、人居环境持续美化、矛盾纠纷化解有效、文明乡风深入人心的基层治理目标。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白果乡围绕当前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始终坚持“一统三治”治理模式,形成了以党建统领为“基”,自治、法治、德治为“枝”的基层治理格局。
 
党建为统领,筑牢治理根基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建统领,既是为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治理根基;也是为了牢牢抓住党建这个“牛鼻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集聚各方力量形成治理合力。近年来,围绕如何下好基层治理这盘棋这一目标,白果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为主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统领作用。一是建强队伍,增强统领基层的能力。通过“换血”、“造血”增强队伍活力,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党员干部队伍。干部强起来了,班子才有战斗力。“两委”换届工作启动后,白果乡按照“五先五后”工作要求,坚持“双好双强”标准,选拔了一批群众反响好,自身能力突出的村干部队伍。同时积极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充实和壮大基层队伍后备军。一方面从农村知识青年、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回乡等优秀人才中进行招录,另一方面把现任特别优秀的“两委”副职和委员作为正职后备干部,全部纳入人才库管理,确保农村党组织后继有人。二是发挥党员作用,示范引领作表率。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按照支部设岗定责、党员认岗领责、党员大会公布等程序确定岗位,协助村支“两委”管理村务,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如桑树坝村将“五个当好”作为党员公约,亮出党员言行标尺,让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肖家坪村通过设立环境卫生岗、综治维稳岗、文明新风岗给支部党员划分责任田,并将每期工作成效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明确了党员责任,激发了党员勇当先锋热情;龙潭坝村民事调解员、远近闻名的“土法官”——老党员胡科成,组织当地村民代表、老党员现场办公,化解了多起难度较大的邻里纠纷。三是团结好民间组织增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基层的统领作用,有针对性地指导群众成立老年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红白喜事理事会等协会组织,将这些协会组织团结在村党组织周围,成为基层治理的中坚力量。如两河口老年协会坚持的一对一帮扶留守老人的“互助式养老”模式,解决了很多留守老人无人照料的问题。水田坝乡风文明理事会倡导的“三园四化”人居环境治理模式,让水田坝组的人居环境焕然一新。
自治为核心,增强内生动力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基层自治的传统。古有“乡绅自治”,今有“村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四个民主’”。自治既是“法治”和“德治”的基础,也是乡村基层治理体系的核心,更是现代化治理体系追求的根本目标。白果乡始终坚持自治为核心,努力为基层治理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一是激发村民参与村务的热情。村支两委要严格按照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规开展工作,坚持“1+4+X”的村务公开模式,及时公开村务,坚持重大事项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策制度,充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提高村民参与管理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坚持基层自治中“四个民主”制度,即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依托老年协会、用水协会、红白喜事理事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载体,形成“老百姓的事老百姓自己说了算”、“老百姓的事老百姓自己办”、“老百姓的事老百姓自己管”的多层次基层自治格局。如两河口、乌池坝、金龙坝、见天坝、油竹坪村等成立的老年协会,充分发挥退休干部丰富的工作经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和事老”的角色身份化解了多起民间矛盾纠纷;为加强村级水厂和水资源的管理,下村坝村竹园坪组农户本着自愿原则,依法成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非营利性的用水协会,由协会负责饮水工程的日常维护,确保了供水质量和效率。三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选用群众自己说、群众自己听得懂的“大白话”制定村规民约,让群众自己说了算,提升自治参与度。如下村坝村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对“无事酒”进行整治,成效显著。四是选好用好组长,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在村干部职业化、行政资源有限化的背景下,组长是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人,是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选优配强组长显得至关重要。白果乡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选用政治素质高,群众认可度高的村民担任组长,为组长配齐“六个一”,明确组长的“五员”工作职责,为农村基层治理注入新的力量。
法治为保障,固守治理底线
    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体现出法治的长期性和重要性。基层治理要在自治的基础上,以法治为保障,始终坚持法律在基层治理中的底线作用。这对于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基层平安稳定有重要意义,也是白果乡近年来开展基层治理过程一以贯之的底线思维。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增强村民法律素养。全面、科学、创造性推进白果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有重要意义。白果乡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充分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法治宣传效果。为了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白果乡把《扫黑除恶保平安》“三句半”节目搬上舞台。为加强《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见天坝村老党员罗红梅编唱了单口快板《反腐倡廉得民心》,将党的方针政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百姓传达,让人民群众在热闹轻松的氛围中接受普法宣传,提升了群众的法治素养。二是坚持引导村民守法用法。乡政府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组建专业律师顾问团和“村法律诊所”,为基层自治的各方主体提供法律保障。通过“法律六进”、律师顾问团工作机制的建立,不断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逐步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三是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利于调解民间纠纷、用法律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群众、团结群众,推动基层治理自治与法治相结合。白果乡组建调委会13个,共有人民调解员69名,纠纷信息员41名,在基层治理中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原则,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坚持层级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基层和谐稳定。
德治为支撑,强化道德约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上述重要论断充分说明德治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自治、德治更多强调人的主观性,而法治是约束,是“红线”,二者均不能偏废。要实现乡村善治,必须以自治为“核”,以法治为“刚”,以德治为“柔”。德治的“柔”体现在道德对人心的引领作用,它能推动基层治理更加个性化、人性化,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影响潜移默化、影响深远。一是找好用好载体引导村民崇德向善。充分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乡村德治水平。白果乡以见天坝村水田坝组为试点,成立白果乡首个乡风文明理事会——水田坝乡风文明理事会,理事会坚持典型引路,以文化人、成风化俗,本着“美德众人传,善恶众人管,家事众人评,好事众人办”的原则,引导村民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开展崇德向善、健康有益的活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二是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重视发现榜样,树立榜样,宣传榜样,让人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榜样的言行逐步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为。例如,通过开展“优秀小组长”和“五佳五好”评选活动,发掘身边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激励村(居)民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提高村(居)民整体素质,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三是坚决惩治不道德行为。德治的“柔”注定要由法治的“刚”来约束、规范人的行为。例如,近年来因不赡养老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在农村呈上升趋势,白果乡抓住典型,联合芭蕉乡人民法庭对肖家坪村一例不赡养老人案进行公开审理、以案释法,面对面地给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与道德课。四是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推动移风易俗,引领文明乡风,是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利举措,对于建设文明乡村具有重要意义。白果乡深化宣传教育,把破除陈规陋习,崇尚文明新风作为宣传工作重点,通过在乡村主干道旁以及人口密集区域,设置移风易俗宣传展板、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等,营造移风易俗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崇尚文明、破除陋习。鼓励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制定简洁明了、贴紧群众生活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重要作用,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坚决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无事酒”等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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