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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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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一优再优营商发展环境 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7-08 15:57:49 来源: 点击: 0
       (通讯员:郭细军)优化营商发展环境是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实际,大力优化营商发展环境,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优商理念
       一是优化认识。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好的招商引资资源,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坚持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今年以来召开专题会议4次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优化服务。坚持“企业至上,服务第一”,树立“人人是环境、人人是形象”的服务意识,真正做到重商、亲商、爱商、护商,多为企业着想,少找企业麻烦,构建和谐的新型政商关系。今年以来上门指导帮扶企业120家,对企业VOCs废气排放治理设施进行全面“体检”,发现并整改问题20个,帮助指导16家企业完成VOCs治理。三是优化作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主动作为,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坚决杜绝干预、插手与生态环境保护本职工作无关的企业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紧盯行政审批,护航项目快速落地
       一是厘清权责事项清单。遵循依法简便的原则,重新梳理建立行政权责清单,行政职权由179项减少为164项,减少25项,其中行政许可减少1项、行政处罚减少21项、行政确认减少1项、行政备案减少2项。二是压缩行政审批流程落实行政审批服务“四减”(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腿),进一步深入梳理各项法律法规,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非法定要件和证明材料,将排污申报、排污许可、环评审批、排污权交易、排污权核定等行政许可实行“一网通办”。坚持从快、从简、从优的原则,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总体规划、审查要件齐全的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由法定30天缩短为13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登记表实行网上备案、审批、登记实行零收费,尽最大可能缩短审批时间。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强化生态环境窗口服务,推行一张笑脸相迎、一张座椅让座、一杯热茶相奉“三个一”服务,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建立重大项目“一对一”帮扶机制,对全县重点产业项目实行“保姆式”跟踪服务,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社会事业项目,提供“直通车”服务,变被动受理为主动介入,变坐等上门为登门服务,变阶段服务为全程服务,及时解决企业疑难问题,避免企业走冤枉路,花冤枉钱,服务企业良好发展。今年以来,共审批项目16个,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三、规范涉企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效能
       一是推行综合查一次。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将企业划分为“绿、蓝、黄、红”四级,对环保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实现精准施策。同时,制定《通山县“综合查一次”工作计划表》,将垃圾填埋企业、工业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成品油经营主体、检验检测机构等行政检查列入综合查一次清单。今年以来,采取“双随机”抽查、综合查一次等执法方式加强企业执法监管,共立案7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起,罚款2.1万元,推动16家企业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1家企业实现清洁生产转型,有效降低了企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二是推行柔性执法贯彻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实行“轻微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轻微不罚”,对中源生物质、长河电子等2家企业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的企业不予处罚,降低企业经济负担共30余万元,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三是推行非现场执法建成覆盖6家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废水、废气排放数据实时监测,2024年办理1起在线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运用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高执法便捷性、精准度;充分运用全国排污许可平台、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平台、企业自行监测平台等网站查询企业环保手续办理、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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