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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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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法院:“高快好省”司法为民
2015-07-24 01:34:1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通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肖创彬
  
    近两年来,通城县人民法院以“高、快、好、省”司法为民的总体思路,实现了“审判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的赶超跨越。刑事审判打防并举,民商审判调判结合,行政审判注重支持与监督,执行工作追求质量与效果,立案信访工作窗口前移。2013年,法院受案与执结案比上年分别上升11%和9%,2014年又同比上升6%和5%。呈现出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改判发回率、申请再审率同比下降。
  
    一、在贴近群众做好“三个延伸”
  
    立案窗口职能向社会延伸。针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求,经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且认为通过调解方式更利于矛盾化解、纠纷解决的民事案件,先作预立案登记后引导当事人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相关机构进行法院委托下的调解,调解不成,再由当事人持预立案登记卡到法院正式立案的,将诉前调解设置为立案前置程序的程序性规定。可委托调解的类型案件有: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相邻关系、权属等纠纷。一年多来,通城县法院先后与工会、妇联、卫生管理部门出台了《关于“类型案件”试行预立案及诉前调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在县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中心,在县妇联设立婚姻家庭案件调解中心,在县卫生局设立医疗纠纷案件调解中心,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案件调解中心。四大支点构成了预立案的运作模式,有利于这类案件的处理和消化,能够发挥其简便、有效的功能,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审判职能相结合,产生良性互动。一年多来,通过预立案这条途径处理的纠纷有689件,其中已成功调解的有312件,调解率接近了50%。在一定程度上,预立案不仅有效过滤了部分社会矛盾,发挥了其净化社会的功能,同时也是法官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减压阀”,将矛盾纠纷控制、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整合了资源,发挥了工会、妇联、医疗卫生管理等职能部门的特有优势,凭借有利因素、职业技能、专业知识及丰富的经验,与审判职能相结合,更容易做好纠纷调解工作。
    民事审判职能向基层延伸。各种社会矛盾产生、来源于基层,集中在基层,据统计,通城县法院每年审理的案件就有2000多件来自基层法庭,占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及时将农村农民中产生的矛盾与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一口气在6个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了巡回审判点,挂牌成立巡回审理接待室,辖区法庭工作人员巡回值班和安排人民陪审员驻守值班、接访,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就近就地处理、化解,对人民陪审员值班有记载、有考核、有奖励。2014年,巡回审理点接待来访群众有1000多人次,处理各种矛盾纠纷达500多起。
    刑事审判启动了审前判后服务的延伸工作。审前落实社会调查制度,对可能被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全面掌握了解被告人的成长坏境、性格特点、犯罪动机,正确评估判处被告人非监禁刑的社会价值,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判处非监禁刑的认同感;判后注重与社区矫正机构密切联系,定期对非监禁犯进行调查回访,促进其积极改造。少年法庭在开展社会服务令的基础上,在宝塔霞光茶业公司设立“爱心帮教基地”,对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爱心帮教,实现从刑事惩罚到挽救帮教的转化,还在全县一些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培训基地”,定期到学校对未成年人上法制讲堂课,开展义务法制教育活动。
  
    二、在又快又好服务方式上做好“三个强化”
  
    强化审判服务便捷。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快速反应,灵巧简便的方式结案,推行了案件速裁制度,对于小额诉讼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快速裁判,有的也可通过网上结案,对于此类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最大限度地利民便民;为更好服务企业,建立了企业服务QQ沟通平台,将全县企业负责人与法院审判人员加入QQ群,法官与企业互动,相互交流,也可与院长直接交流,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法律服务,有效解决诉讼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交流更直接、更快捷。还在法院门户网站增设了服务企业专栏,为企业提供实用性的法律服务连接,编发了《服务企业三十九问》,在法务沙龙上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由网络交流平台传给全县各企业。
    强化执行工作联动。为有效解决执行问题,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与县纪委、县综治委、县组织部联合下发文件,出台了《通城县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实施细则》,在全县183基层村、居委会聘请一名分管综治的副书记担任法院协助执行员,负责联络法院执行工作,履行协助执行义务。通过协助执行员与法院信息沟通,准确掌握被执行人的动态,提供被执行人情况与执行财产线索。对协助执行不力的单位与个人实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同时建立被执行人信息平台,对被执行人实行网上信息“曝光”,失信者上“黑名单”,在公共监督之下,督促其履行执行义务,由此当事人的执行情况公开化、透明化。
    强化法律文书制作能力。为了让法律文书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开性公正性,加大法律文书制作培训力度,开设“法律文书讲坛”,选派专家型法官对全体法官开展法律文书培训、讲座,要求每一份法律文书做到文书字体、标点符号、数字用法、印制标准等统一规范,裁判文书内容要求证据列举、事实查明、释法说理规范、详尽、完整,不断提升法律文书制作能力水平。同时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活动,评查组对所有法律文书都要进行评查,审委会进行抽查,评选优秀与最差的法律文书进行点评,奖优罚劣。
  
    三、在提高司法水平上做好“三个创新”
  
    创新法官审判质效考评机制。所有法官办案都纳入了法院系统的信息管理系统,全部录制在内网上,形成了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层级、审判绩效为一体的管理模式,初步建立了科学、完备、有效的审判管理体系,法官办案情况全在网上审判信息公开。利用审判信息平台对法官的“德、能、勤、绩”等全面进行考核,以结案率、审限内结案率、上诉率、发改率、调解率、上访率等10多项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出台了《加强审判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审判管理的通报制度、奖励制度和例会制度,进行一周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全院的审判绩效成绩在全市稳步提升。完善以案件评查、庭审评查、法律文书评查为内容的“三评查”及案件回访的案件质量保证的倒逼机制,2014年还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评查组,以纪检监察室、政治处、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主体,形成了审判监督与管理制度体系,对全院审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从案件事实的认定、审判程序、法律运用、廉政廉洁等情况实施全程监督、检查,全方位的考评,奖惩责任到单位、到人。
    创新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为契合司法体制改革形势,试行主审负责制的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先确定了几个庭室作为试点单位,指定几个资深法官,赋予裁判文书独立签发等权限。在试行阶段不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扬长避短,并加强监督与管理,对在独立审判过程中,因疏漏或人为因素造成不良影响的瑕疵案或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追究其责任。
    创新人民陪审员队伍管理机制。通城县法院率先挂牌成立了专门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按照制定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和《人民陪审员考核奖励办法》,负责对陪审员的统一规范管理,实行陪审员动态考核,建立陪审员个人考核档案,从出勤率、陪审率、工作满意度,参与案件审理与执行情况等内容考核。要求人民陪审员到基层巡回审理点值庭值班,做到有记载、有考核、有奖励。还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俱乐部”QQ群,人民陪审员对法律问题可以通过“人民陪审员俱乐部”QQ群在线与法官交流,有效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扩大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由原来的42人扩充到70人,普通程序的案件陪审率达到100%,对案件正确裁判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法律效果。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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