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青春成长筑牢法治屏障,近日,湖北省石首市高陵司法所走进高陵镇初级中学开展“知律法于心 守法律于行”专题法治宣讲。
宣讲中,司法所人员以“法律是什么”导入,重点围绕“法律是青春的守护者”展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与校园生活相关的内容。宣讲还重点解读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未成年人行政拘留制度的重大调整,明确告诫同学们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工作人员以案释法,选取未成年人抢劫、盗窃案例,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违法犯罪所带来的惨痛代价。
随后,工作人员从家庭、自身、同伴等层面剖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传授了预防违法犯罪的“四不”原则:不图惠,拒绝陌生人或他人的不正当利益诱惑;不入伙,不加入有不良行为的小团体;不报复,遇到矛盾纠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冲动行事;不参与黄赌毒,远离一切违法犯罪的“温床”,同时提醒同学们既要约束自身行为,也要主动向家庭中的不良行为说“不”。
据悉,此次法治宣讲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既普及了法律知识,又有生动的案例警示,在孩子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下一步,石首市高陵司法所将持续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创新普法形式,切实履行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的社会责任,用法治力量守护“未”来。
(张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