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蒲圻司法所走进凤凰山小学,开展了一场未成年人防溺水法治课堂活动,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且实用的安全知识课。

活动现场,法治副校长邱桂珍讲解溺水事故的严重危害和生命的脆弱,引发了同学们对溺水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了防溺水“六不准”原则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为了加深同学们的理解,邱校长还结合本地实际发生过的溺水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遵守防溺水规则的重要性。
(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