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身入心入,主动上门服务,提前介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我市港口发展,促进我市港口做大做强。
2月7日,该支队港航海事大队长江中队主动“靠前服务”,提前深入三江港区富地富江LNG码头建设现场,了解该码头建设发展情况,听取企业诉求,并就该码头后期顺利投入运营提出意见和建议,执法人员同时送达了《港口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本,向公司管理人员宣贯危货码头管理相关要求。要求一是规范建设,合规营运。码头建设、运营要合法合规,投入运营前要完善码头经营资质和从业人员资质;二是落实责任,确保安全。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码头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细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红线不触碰;三是绿色发展,生态环保。港口码头防污染工作要同步开展,环保设施按要求配备并投入使用。
目前,该码头一期已完成交工验收,待竣工验收后即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相关经营资质。
(周启江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