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正月初八,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风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镇金锣港村四组村民开挖耕地私建鱼池,团风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峰立即带领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情况。
到达现场时,发现确有挖掘机私自开挖耕地,开挖面积200多平方米。执法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后,立即叫停挖掘机,并现场进行沟通,了解到该村民想在耕地上新建养虾大棚,于是对该村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告知新建养殖大棚,需依照法律程序经批准后再行建设,不能私挖乱建,更不能乱占耕地,并向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过耐心劝导和政策宣传,该村民意识到自己占用耕地的违法后果,当即停止私挖耕地,并表示马上改正,恢复耕地原貌。
湖北团风局提醒广大农户,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未经依法批准决不能乱占耕地。对新增违法占地的行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查处,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王媛 李先秋 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