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布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黄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荣获“2020—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
黄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自2020年4月22日挂牌成立以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心聚力、创新求实,不断丰富文明创建内容,树立单位文明形象,打赢了一场场大仗、硬仗,执法改革成效与活力不断释放,先后荣获“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交通运输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实现综合执法和文明创建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新局面。
据介绍,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该支队主要采取了“五抓”措施:抓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格局;抓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抓活动载体,营造浓厚氛围;抓执法管理,树立良好形象;抓执法监督,提升服务效能。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产生良好的成效。在执法管理上,该支队制定了10余项机关工作制度,不断强化队伍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制以及说理式执法,减轻免处案件达416件。在执法监督上,该支队连续两年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纳入为市政府年度十大“雷霆行动”内容,累计查处2.6万台次违法车辆,全市超载超限运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路路域环境持续向好;清理整治“三无”采砂船舶154艘,全部进行碎片化拆解,基本杜绝违规锚泊乱象,实现船舶集中有序停靠;深入推进禁捕退捕船舶处置工作,摸排禁捕水域相关船舶512艘,签订禁捕承诺书并标牌标识476艘、统一回收6艘、打击销毁30艘。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以此次获奖为契机,该支队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和文明创建各项制度和规范,将日常业务纳入“文明创建”范围,全面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蔡小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