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各大队分头深入各自辖区运输企业大户,走访座谈,宣传政策,加强沟通,听取意见,寻求支持,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治超工作顺利推进。
上门送法,增强意识。为深入宣传源头治超政策法规,鄂城大队治超中队出动执法车辆1台,执法人员3名,深入辖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执法人员向该企业送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致货运源头单位、货运企业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要求企业及从业人员提高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执法人员通过张贴车辆装载登记制度、治超工作统计制度、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图解、货运源头单位治超“五不准”、货运源头单位计重、开票、装载员职责等,督促货运源头企业主动学习治超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企业内部宣传,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深入现场,强化检查。为进一步落实治超相关工作要求,营造安全、稳定、便捷的交通环境,11月22日,华容运安中队出动执法车1辆,执法人员3名,深入辖区鄂钢长航港务、湖北腾龙运输2家企业开展源头治超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通过查看磅房视频监控、查阅磅房过磅记录的方式对企业治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现场向企业管理人员发放《致货运源头企业一封信》,张贴《货运源头企业计重、开票、装载员职责》、《货运源头企业装载登记制度》、《治超工作“五不准”》等宣传资料,要求企业相关责任人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把出站关,杜绝违规装载货物车辆进出站场,坚决抵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同时对企业检查情况开具行政检查记录,积极规范企业装载行为。
落实责任,依法监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源头治超监管机制,11月22日,梁子湖大队出动执法车辆1台,执法人员3名,深入辖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开展源头治超执法监管和法制宣传工作。执法人员向企业发放了《致货运源头单位、货运企业的一封信》、《梁子湖区关于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企业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告知函》等有关文件,张贴了《货运源头企业装载登记制度》、《治超工作“五不准”》、《货运源头企业计重、开票、装载员职责》等宣传图册,宣传源头治超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源头企业严格落实治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合法装载意识,加强监控和称重检测设备等硬件建设,建立健全档案台账,强化装载、称重和登记等重点岗位管理,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违法上路。
(周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