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成品油运输市场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连日来,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鄂城大队组织开展成品油非法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1月2日下午,鄂城大队机场中队在日常路面巡查至203省道杨叶路段时,发现一台小型罐车行驶非常异常,驾驶员躲躲闪闪的态度让中队执法人员觉得很可疑,于是示意驾驶员停车并接受检查,当执法人员上前检查时,一股刺鼻的柴油味扑面而来。后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小型罐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在运输危险品时也没有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驾驶员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在运送柴油途中,也没有专业押运人员,车犹如一颗定时炸弹般在省道上行走,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消除安全隐患,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鄂城大队机场中队执法人员将车辆进行了暂扣,并责令该司机以合法的运输方式将柴油安全转移。
经调查,该车是从花湖出发,目的地是杨叶某工地,而车上的柴油也是为杨叶某工地上的挖掘机提供的,驾驶员董某某说平时拉点活赚点钱,今天却不想正好被鄂州交通执法人员查获。
目前,驾驶员董某某对自己违法运输危险物品的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该车,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此温馨提醒:柴油属于危险物品,运输时需要取得相关资质的专门企业运输危险品车辆和驾驶员才能运输,不要贪图小利非法改装车辆来运输柴油,酿成大祸后悔就来不及了。
(程继锋 周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