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案件中2名被害人的多份结论不同的伤情鉴定,邀请多方法医学专家进行论证,以增加承办检察官内心确信,为案件处理指明方向。
在该院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谈某某伙同他人实施了多起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曹某某、严某某为其中两名被害人。被害人曹某某于2010年10月被谈某某等人砍伤,2011年3月、6月的两次伤情鉴定结论分别为重伤和轻伤。面对两次结果迥异的鉴定,公安机关提出异议,于2020年4月重新委托鉴定,结论为重伤。被害人严某某于2004年12月被谈某某等人砍伤,2005年4月的伤情鉴定为重伤,现如今该案同案人张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15年前的那次鉴定缺乏鉴定资质、认定标准适用错误,要求重新鉴定,2020年6月再次委托鉴定,结论为轻伤。
到底是轻伤还是重伤,检察机关应该采信哪份鉴定结论?
为确保刑事案件证据的可靠性、鉴定的科学性,鄂城区检察院商请鄂州市检察院技术处组织论证,邀请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任法医师苏立言、武汉大学医学院副主任医师、教授何方刚、湖北省检察院副主任法医师李福金、主检法医师谭亮等人参与论证。
“犯罪嫌疑人谈某某等人故意伤害曹某某案,法院之前已按轻伤做出了判决,但曹某某最新鉴定结论为重伤;被害人严某某最新鉴定结论为轻伤,若认定为轻伤,该犯罪事实涉及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将超过追诉期限,”论证会上,主任检察官周慧群直奔主题,“同一种伤情为什么会有迥然不同的鉴定结论,最终应该采信哪种结论,这是我们目前亟需各位专家帮助解决的问题。”
论证会上,各位专家认真查阅相关材料、做记录,根据被害人的病历资料、鉴定意见书,从鉴定程序、认定标准等专业角度分析说理,并不时解答检察官的问题。
“从受伤到手术缝合后进ICU,曹某某的血压都不正常,在这样大量红细胞、代血浆液体进入身体,还辅助了升压药的情况下血压还是低,这份鉴定文书说失血性休克很快恢复是没有依据的。”李福金指着被害人曹某某的轻伤鉴定文书说道。
“多年以后重新作出的判断,从医学和法医学角度来看都没有错,但法医学鉴定有个原则,就是不能因为后续治疗效果好而减轻原发性损伤性质的认定。”何方刚教授放下被害人严某某的两份鉴定文书资料说。
……
通过专家们近2个小时的充分论证和答疑解惑,检察官对案件办理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对依法提起公诉也更加有信心。目前,案件已如期起诉至法院,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将是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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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张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