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9时许,黄梅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信息,联合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驻烟草专班,对黄梅县凤凰路詹某的烟酒店和仓储场所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及仓储场所内当场查获违法卷烟210.4条,涉案金额9.8万余元。经初步鉴定,该批卷烟大部分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经初步审讯,当事人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7月12日,黄梅县公安局对詹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7月22日,黄梅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梅县局“7·11”非法经营案上线杨某予以刑事拘留。
截至目前,该案已刑事拘留2人,初步查明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张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