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团风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制度》,该《制度》从法治角度强化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责任,从源头上建立了防范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
《制度》共涉及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的工作原则、责任主体、监督主体、工作内容、责任区域、巡查程序、巡查职责、工作要求、量化考核、失职问责等10个方面的操作指引规定,列举了破坏或占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测绘管理、城乡规划、法律规定其他占用或者毁坏自然资源等六个方面的违法行为共23项动态巡查内容,整个制度呈现“五个强化”的特点。
一是强化了执法程序。从各职能科室和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程序启动、监督职责、执法行为、检查措施、立卷归档、法律文书等方面均作了严格规定,强调依法执法,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二是强化了巡查责任。对自然资源领域动态巡查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界定了执法权责,分解了执法责任。明确了巡查内容、重点区域、巡查职责和巡查次数,强调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确定局监察大队、相关股室、乡镇站所的具体执法责任和承担责任的种类与形式。
三是强化了整改查处。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现场制止,对确认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并向违法当事人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告知其行为违法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违法当事人立即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做好后续跟踪检查整改工作。
四是强化了痕迹管理。统一巡查记录、台账等文书格式,完善巡查台账资料。巡查任务结束后,及时填写巡查台账,做好巡查记录,详细记载巡查时间、人员、线路,以及巡查发现的违法事实、地点、制止、查处、报告等情况,并对巡查情况实行跟踪管理。
五是强化了考核考评。细化评分标准,健全奖励机制,从国土、规划、矿产、林业、监察五大版块,科学制定年度考核指标,按照职责分明、指标量化、考核有据、奖罚分明的要求,严格兑现奖惩,直接与实绩挂钩。对因管理粗放、巡查失察,制止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
(王媛 李先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