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4月25日,赤壁市车埠镇斗门村村民徐某来到车埠司法所,称邻居曾某平占用公共通道放置石头,并在自建房扩地基时挖过界。因两家房子太近,房屋若扩建会影响自家出行及卧室采光。两家多次为此事争执,还差点动手,请求给予调解。
【调解过程】
在接到徐某反映的情况后,车埠司法所立即组织村干部与驻村辅警前住事发地了解情况。曾某平称,自己放置石头及扩基砌墙的地方原本就属于自家宅基地,只是多年来都没使用而已,现在将自家围墙外扩是自已的正当权利。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人员认为,解决这起矛盾的关键在于弄清争议地的归属。在勘察现场,先后向两家老人及周边邻居了解宅基地变化情况,再仔细核对村委会土地登记记录,并走访以前的村委会班子成员,证实争议地不属于曾某平的宅基地。
在双方当事人家的院子里,通过面对面调解、背靠背调解等方式,调解员紧盯双方争议焦点,从法、理、情不同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沟通交流调解,告诉曾某平“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我国《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相邻关系。占公共巷道并堆砖砌墙侵犯了邻居的出行便利权,于情、于法、于理都是不可取的。
【调解结果】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曾某平承诺一周内清除过道石,扩建挖过界的地方用片石砌墙还原。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农村最常见的邻里纠纷,相邻权利人都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有利于建设文明乡风和美好乡村。
(张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