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减个税”的政策发布,从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就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直接填报啦!
新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而三月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在4月份“宝妈宝爸”如果将一个3岁以下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就可以享受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在此之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分别是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继续教育。将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费用列为第七项,使得专项附加扣除体系更加完善,也是降低育儿成本的实务之一。
新政发布之后,崇阳县税务局第一时间召集各基层税务干部20余人,在县局八楼会议室进行了政策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新政策的扣除主体、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如何享受、实施时间及注意事项等,现场“五步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会后,崇阳县税务局加紧印制千余份新政策宣传单,投放到办税服务厅及各基层分局,同时在微信、QQ群及办税大厅LED滚动屏进行全方位转发。
崇阳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宇颖表示,将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能一定程度上降低“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的养育成本。崇阳县税务局将一如既往的提供各项政策辅导服务,让政策的春风吹进千家万户的心坎。
(申志凤 刘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