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整治中心城区市容顽疾,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夜市的整治力度,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切实解决和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3月17日晚,荆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镇办及城南高新园综合执法中心人员50余人,开展夜市集中整治行动。
“此处属交通繁忙区域,人多车多,占道摆摊还违规使用液化气作业,安全隐患极大,请迅速整改!”19时许,在张居正东街,执法人员对两辆流动餐车主进行了规劝,并当面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可能造成的安全危害,要求当事人迅速收摊离场。
20:35分,在凤凰路某土菜馆,执法人员对业主进行了工作约谈,要求当事人全力落实夜市规范点要求,确保操作间不摆放在室外,严格按规定的时间18时—22时经营、经营区域要预留1.5米人行道通行。另外,每张餐桌严格按标准配备地垫和1个垃圾桶,保持场所环境卫生。此次行动,暂扣流动餐车5辆,桌椅10余张(个),电子秤10余台。

该局市容秩序股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主要任务是依法取缔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露天烧烤摊点,规范沿街商铺店外经营秩序。总的来讲,大部分业主都能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小部分商户门店及夜市存在出店经营以及不按规定时间、区域经营等情况。下阶段,该局将有针对性开展整治,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根治不反弹。
城管部门提示:《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或者加工制作商品。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或者举办活动的,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临街商场、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请广大的企业及商户自觉遵法守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共同缔造美好家园。
(范利利)